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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近亲婚配提高山区人口素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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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6-0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禁止近亲婚配
提高山区人口素质
1981年以来,我长期在我省岳西山区调查和蹲点中发现,山区贫困的根源不仅在于自然资源的匮乏,更在于社会资源的贫困,在于人的素质低下,这也是扶贫政策在一些地区难以发挥效益的重大障碍。而众多的痴呆病人以及各种残疾人,又是构成山区人口素质低下的一个主要因素,从而派生出一系列问题。
据1982年岳西县人口普查资料,大脑发育不全、反应迟钝形成半痴呆的就有3.6万人,占普查人口的13.3%。这些痴呆人体质十分羸弱,目光呆滞,吃饭不知饱,淋雨不知躲,即使在国家目前的救济情况下,温饱问题也不能完全解决,山区里谁家有个痴呆病人,谁家就难以摆脱贫困。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这些男女痴呆病人之间相互成婚,继而繁殖大量痴呆后代。今年1月,我对岳西县来榜区痴呆病人和他们彼此婚配生育痴呆子女情况作了以乡为单位的调查(见下表)。
调查中了解到,痴呆病人比率较高的4个乡的大部分人口都住在偏僻的山旮旯里,很少与外界社会交往。有的人40多岁还没有看过一场电影,许多人没见过汽车。他们只能在极小区域范围内婚嫁,经过一代一代地反复,早已形成血缘关系非常浓密的近亲繁殖,这是贫困山区痴呆病人多,并不断繁衍的重要根源。
调查中还发现,痴呆病人的配偶,即使不是痴呆病人,也大多是有残疾或穷困的人。这样的夫妻素质组成的家庭,其生活多是苦不堪言,终身挣扎在生存的困境中,尤其是他们生育下的子女,缺乏正常的哺育、扶养和教育,其成人后的状况可想而知,更不用说他们生育下的子女中有不少是痴呆病人了。
贫困山区人口素质的提高,是山区彻底脱贫的必经之路。除了大力发展文化教育、发展卫生保健事业,还必须解决山区人口优生问题。要认真落实婚姻法,禁止近亲婚配,提高人民群众对于扩大婚姻圈与优生优育的科学认识。政府要为山区群众婚姻圈的扩大创造客观条件,如促进山里山外人口的流动和劳动力的转移等。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 辛秋水(附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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