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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法人的纳税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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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6-12
第2版(经济)
专栏:

铁法人的纳税观
李春林 高柏军 杨玉宇
辽宁省铁法市,这座以煤炭工业为主体发展起来的新兴工业城市,去年,提前41天完成全年税收任务,全市2710户企业无一欠税。今年,第一季度完成工商税收148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2%,其增长幅度在辽宁省税务系统名列前茅。
最近,我们来到这个城市,采访了一些单位和纳税人,给我们印象最深的是:铁法人那种把国家利益摆在首位的强烈的纳税观念。
去年,铁法市钢窗厂受“三角债”困扰,资金周转困难,眼看纳税期就要到了,可是还有2万元税款无着落。为了及时足额纳税,厂长孙庆昌动员职工筹措了1万元,还差1万元,怎么办?孙厂长说服了家人,把准备给儿子结婚用的钱先拿了出来,使厂里按时缴清了税款。
个体服装业户陈艳,平时做买卖分毫必争,可每月纳税款却分文不少,她常对周围的业户们说:“纳税是咱们买卖人的本分,可不能有半点含糊啊。”有一次,她从外地进了一批高档服装,整日忙于推销叫卖,连休息的时间也没有,但没有忘记及时纳税。在纳税期到来之前她把税款足额缴上。
“皇粮国税,古今有之”,这是个体建材商店刘老汉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一次,他到外地去进货,怕不能在纳税期限到来之前赶回来缴税,临行前特意把250元税款交给了邻居,并千叮咛万嘱咐一定帮他把税款按时交上。
在铁法市税务局,局长荣和春介绍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类承包、租赁集团随之出现,月收入达到应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的人逐渐增多。仅去年3月份,有6个承包集团一次就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11.9万元。一名商店经理主动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4.3万元。当我们问起他为什么主动缴纳税时,他毫不犹豫地说:“税收是国家规定的,实行开放政策我们才富起来了,我们富了理所当然地不能忘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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