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阅读
  • 0回复

捷克斯洛伐克国家体制之争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6-12
第6版(国际)
专栏:综述

捷克斯洛伐克国家体制之争
新华社记者刘天白
捷克斯洛伐克六月五日至六日举行了议会选举。在捷克共和国,以克劳斯为首的公民民主党在大选中获胜。在斯洛伐克共和国,以梅恰尔为首的争取民主斯洛伐克运动获胜。它们之间的政治纷争,使共同国家的命运成了问题。这两个政党的主席克劳斯和梅恰尔于本月八日晚举行了首轮会谈,各自提出了在共同国家问题上的主张。
据此间新闻媒介报道,双方在如何对待存在七十三年之久的捷克斯洛伐克国家问题上分歧深刻。克劳斯及其公民民主党主张:一、维护现有的联邦共和国,使它充分发挥职能;二、在联邦共和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经济改革;三、推举现任总统哈韦尔为下届总统候选人;四、尽快建立联邦议会和新的联邦政府。
梅恰尔及其争取民主斯洛伐克运动提出的纲领是:一、把联邦共和国变成“经济和防御共同体”,斯洛伐克将成为主权国家,发表主权宣言,通过宪法,选举总统,然后就同捷克的关系问题举行公民投票;二、按照斯洛伐克的具体情况实行经济改革;三、同意由捷克族人出任总统,但反对哈韦尔继续担任国家元首;四、在阐明关于国家体制和经济改革等问题的立场后再组阁。据报道,争取民主斯洛伐克运动不仅提出要担任联邦议会主席,而且要担任联邦政府总理。争取民主斯洛伐克运动关于用“经济和防御共同体”取代联邦的主张,遭到克劳斯及其公民民主党的反对。克劳斯九日下午举行记者招待会说,如果就建立这种共同体问题举行会谈,就等于就分裂或取消共同国家举行会谈。
捷克—摩拉维亚共产党十日发表声明,指出公民民主党和争取民主斯洛伐克运动虽然在这次大选中获胜,但各自仅获得两共和国三分之一的选票,无权就关系共同国家命运的大事独自做出决定。
斯洛伐克民主左派党主席韦斯十日发表谈话说:“关于从根本上改变国家体制的问题,不能只由两个大党来决定。这是全民的事情,其他政党也有权发言。如果出现各党无权做出决定的局面,应该实行全民公决。”
(据新华社布拉格六月十日电)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