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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酒的呐喊》有回音四川提出彻底解决假冒郎酒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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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6-15
第2版(经济)
专栏:

《郎酒的呐喊》有回音
四川提出彻底解决假冒郎酒措施
本报成都6月14日电 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罗茂城、范玉章报道:四川省政府最近批转了省联合调查组关于解决郎酒问题10条措施的报告,批示希望四川省有关部门和泸州市、古蔺县主管领导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实施目标管理,把工作抓紧、抓扎实、抓到底。
《郎酒的呐喊》、《一桩似了非了的商标侵权案》见报以后,四川省委书记杨汝岱、省长张皓若等领导同志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由省工商局牵头,会同省经委、省高级法院、省技术监督局、省酒管局、省工会等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泸州市和古蔺县进行调查。在当地党政部门和执法部门的配合下,基本查清了假“郎”犯罪、仿“郎”侵权等情况,并征得泸州市和古蔺县有关领导的同意,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解决意见:
——尽快妥善解决古蔺郎酒厂诉古蔺县曲酒厂商标侵权案。调查组建议四川省高级法院依照事实和法律,抓紧审理,争取今年6月底前结案。
——尽快解决侵权商标标识的遗留问题。泸州市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市县工商局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清理侵权商标标识。如构成侵权的,坚决依法查处。依据有关法规,合理合法地解决带郎字注册商标。
——对于制造销售假冒郎酒及假冒“郎”牌商标标识的犯罪分子,古蔺县过去存在处罚偏轻、该判未判、以罚代法的现象,在县内外影响很坏。为此建议古蔺县对原处理案件进行清理复查,对屡犯者依法严惩,对大案要进行公开宣判。对包庇袒护犯罪分子的,该撤职的坚决撤职。
——古蔺县党政领导应严格依法办事,把打击假冒违法活动和处理商标侵权问题,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发现问题要认真给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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