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阅读
  • 0回复

德国酝酿改革医疗保险制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6-15
第7版(国际)
专栏:德国通讯

德国酝酿改革医疗保险制度
本报记者 徐步青
近几天,德国执政党基民盟、基社盟、自由民主党和反对党社民党4个政党举行圆桌会议,讨论避难法、反犯罪和医疗保险等问题,其中联邦卫生部长霍斯特·泽霍费尔提出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令人注目。
联邦德国医疗保险制度创立于1845年,在社会保险中历史最长,全国90%以上的人都必须参加法定的义务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经费主要来自参加保险者交纳的费用。从1976年起,保险费为职工毛收入的11.3%,职工和雇主各交一半。近几年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弊病逐渐显露出来,如医疗费用浪费大、营养药物用得过多、小病大治、有些医院为了挣钱对患者重复检查和化验等。据统计,德国每年的医疗费达2000多亿马克,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8%,仅1992年医疗保险费赤字约130亿马克。
目前,由于巨额统一费用和对东欧的援助,德国经济处境维艰,而庞大的社会福利开支使德国有不堪重负之感。据统计,自60年代以来,医疗费开支增加了9倍,成了世界上养老保险体系中开支最多的一个系统。为了减少医疗费用,德国执政党提出要改革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强调加强个人和家庭的社会责任,而不是全部依赖国家。在这次由4个党参加的圆桌会议上,卫生部长霍斯特·泽霍费尔提出的医疗制度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是:病人每看一次病必须支付10马克;个人承担的镶牙费用提高40%至60%;病人住院一天须交10马克;药价两年内不得上涨;保险公司和医生事先达成固定预算等。
该方案提出后,德国朝野看法不一。不少人支持政府的看法。他们认为,如此花销巨大的医疗保险不啻是一种“懒惰权利”,这在“正常”时期也许可以容忍,但现在重要的已不再是保持社会福利,而是为开拓东部创造前提,大力节约社会福利开支、补贴,取消“懒惰权利”已不可避免。执政党议会党团本月3日已批准了联邦卫生部长的改革计划,并准备在夏休前制定出初步草案,1993年开始正式实施;反对党社民党和工会坚决反对,认为该计划加重了病人的负担,准备在参议院中以多数阻止这一计划实施;医生协会主席称,这一方案损害了自由职业医生的利益,并影响了制药工业的发展;某些福利专家认为,德国应该继续实施社会保障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涉及到90%以上人的利益,持批评意见者不乏其人,但迫于形势,政府又不得不采取改革措施,看来就医疗保险的改革还有一番激烈的争论。
(本报波恩电)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