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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实施公民义务献血《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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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6-16
第4版(要闻)
专栏:

北京将实施公民义务献血《条例》
本报讯 北京市卫生局日前宣布:《北京市公民义务献血条例》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北京常住的人口中男18至55周岁、女18至50周岁的健康公民,每5年义务献血一次,同时还规定了对履行了献血义务的公民实行用血优待和用血互助的有关办法等。
  (葛静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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