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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积极稳妥发展我国证券市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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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6-17
第2版(经济)
专栏:

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积极稳妥发展我国证券市场
△有些地方出现盲目的“股票热”和“债券热”;△将在广东、福建、海南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股票发行、上市必须按程序审批;△证券交易所只在上海、深圳试点
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近日就如何积极稳妥地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内容如下:
问:目前证券市场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全国许多地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债券热”和“股票热”,您对这一态势看法如何?
答: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证券市场有了很大发展。几年的实践表明,证券市场的开放和发展,对于筹集融通建设资金,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深化经济、金融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均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应该看到,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有些地方出现盲目的“股票热”和“债券热”倾向。少数地方企业不按计划和偿债能力盲目扩大债券发行数量;个别地方不顾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批准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和投资基金证券,擅自设立股票交易中心;一些地方还出现炒买炒卖股票认购证的情况。这个问题应引起注意。如果各地只考虑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筹集资金,而不注重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不注意证券的会计标准,企业财务制度的改造,不注意合理引导投资行为,增强群众的金融风险意识,不解决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的有关法规,这样发展下去,势必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影响证券业的健康发展,最后还会扰乱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历史上不少国家发生过“股市迅速膨胀,一夜间突然崩溃”的事例,值得我们引以为戒。证券市场的基础是公众对证券质量和市场公平的信心,如果忽视这一点,就隐藏着市场崩溃的极大可能。
问:请您谈一谈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我国证券市场的有关方针、政策。
答: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证券市场仍是以债券市场为主,股票发行与交易只能有计划、有步骤地试点。这是因为债券是比较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金融工具,在有计划地扩大债券发行规模的基础上,根据筹资者和投资者的不同需要,不断增加债券品种。同时要稳步推进股票市场的试点,重点是搞好上海、深圳两地试点工作,适当增加两地发行股票的规模和上市公司的数量(包括B种股票的发行和上市交易);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需要,将在广东、福建、海南三省进行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选择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发行企业内部股票;在上海、深圳两地之外,选择一些经济效益比较好的、有条件的股份制企业到上海、深圳两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为了保证证券质量,建立公众信心,保护投资者利益,无论哪种类型的试点均须按一定程序审批。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今后还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问:您刚才讲到,股票市场不但要进行试点,而且要经过一定程序审批,请您详细介绍一下。
答:为确保试点工作有序进行,股票发行和上市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申报程序进行审批。对少数地区向社会公开发行(不上市)股票试点,由当地省、市级人民银行分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发行计划,填制发行企业概况,报送人民银行总行审查核准后,再由分行在下批的规模内,逐个向总行申报批准后实施;第二,各地发行企业内部股票,由各地省、市级人民银行分行将试点方案、年度发行计划和发行企业概况上报人民银行总行,核准后下达到省(市)一级分行,由各地在规模内严格审批;第三,除上海、深圳两地以外有条件的股份制企业发行的股票,申请到两地证券交易所上市,由发行单位提出股票异地上市申请,经当地省、市级人民银行审查同意后,分别报送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或深圳)市分行及其证券交易所。上海或深圳证交所及人民银行分行接到申请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人民银行总行审核同意后提交股票市场办公会议审批;上述各项,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不得越权审批,未经上述程序批准一律无效。
问:股票市场为什么要先进行试点,然后再逐步开放?
答:我们的目标是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证券市场,既要最大限度地吸收国外成熟的证券市场的经验,借鉴其做法;又要考虑中国的国情特点,不能全盘照搬西方国家的做法。所以,在大胆吸收国外经验的同时,还要注意兴利除弊,防止产生过度投机、舞弊等问题。另外证券市场的发展也要受到其他条件的制约。首先股票市场的发展是以股份制企业为基础的,而股份制企业的组建和改造需要一个过程。目前我国已设立的股份制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还不规范,一些试点企业资产评估问题没有很好解决,许多企业自我发展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过快过多地发行股票,就难以达到预期目的,甚至会事与愿违。其次,股份制和股票市场必须规范,不能各行其是,这就需要建立统一和完善的法规,通过建制立法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发行人和证券商的业务行为,保障证券市场顺利发展。由于我国的股票市场还处于小范围试点阶段,目前还没有颁布全国统一的《公司法》、《证券法》等证券市场基本法规。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管理办法,互不相同、无法统一遵循。再次,企业发行股票债券必须公开其财务状况。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适合股份制企业的、符合国际惯例的会计标准和会计制度,必然会影响投资者对发行企业财务状况的判断,不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鉴于以上情况,股票市场必须要先行试点,要扎扎实实地创造条件,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问:目前许多省市都要求设立证券交易所,我国究竟如何建立和发展证券交易所?是不是各地都可以设立证券交易所?
答: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深圳两地设立证券交易所,实行股票集中交易。目前不少省市都提出在本地区设立证券交易所,开放股票交易市场。鉴于当前上海、深圳两地的交易所仍处于试点阶段,还未完全过关,还需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为慎重起见,国务院已明确规定,目前证券交易所只在上海、深圳两市试点。另外,从国外证券市场发展的历史来看,我国不宜过多地建立证券交易所。许多西方国家在市场建立初期,因为当时通讯手段落后,所以只是搞分散的柜台交易和把证券商集中到交易所进行交易。这种分散的市场体系客观上造成了证券交易的地区间差价、证券投机和流动性低等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有了先进的通讯手段和计算机技术,西方各国又花费大量资金和人力对传统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改造,运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化的通讯工具,将所有的证券交易场所连通,使证券市场变分散为集中,变有形为无形。目前发达国家都已先后建立了全国统一的证券市场,因为只有统一的证券市场才能确保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和高效率。因此我国目前不应再重复西方国家证券市场从分散到集中的发展过程,不宜过多地建立证券交易所,而走利用卫星通讯和计算机技术,建立全国性的、现代化的、高效率的证券市场报价交易系统,为全国各地的证券交易提供服务。
问:为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管理,近期国务院和证券主管部门准备采取哪些措施?
答:为了加强对证券市场的管理,促使市场健康发展,保护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近期准备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加强证券管理机构的建设。第二,人民银行成立证券管理办公室,各地人民银行也要充实证券管理人员力量,以进一步强化对证券市场的管理。第三,抓紧建制立法。在《证券法》没有出台之前,人民银行准备抓紧制定《股票发行和交易暂行管理办法》、《股票发行和股票异地上市交易审批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股票市场的活动。其他有关部门近期也要颁布与股份制试点和股票市场试点相配套的有关管理办法,把证券市场纳入法制轨道,促使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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