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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部木偶片说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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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6-20
第8版(副刊)
专栏:周末谈

从一部木偶片说起
蔡骧
不久前,吉林电视台完成了一部百集木偶艺术片《中华成语故事会》。这部木偶片知识性、趣味性并重,颇有些创意。据介绍,此片的国内播映权已出售给中央电视台,录像带即将作为“教学辅导片”在市面上出售。台湾、新加坡地区录像带发行权也已售出。这样,他们便开创了一个拍儿童片不但可以收回成本,而且“有利可图”的局面。如今,他们正准备把这笔扩大了的资金投入再生产,创作规模更大的木偶艺术片。
这件事给了我们许多启示。
木偶戏,在我国有久远的历史。三国时便已经有了以木偶作“击鼓、吹萧、掷剑”表演的记载。至隋代,木偶人的动作已增至72势,能作完整的戏剧演出。近代流行于民间的木偶戏发展为多种样式,“布袋木偶”、“杖头木偶”、“提线木偶”、“微型木偶”不一而足。我常梦想并曾向人宣传:如能让这些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木偶在电视上“同台演出”,一定大有可观,可惜无人去做。或以为木偶戏乃雕虫小技,表演过于单调,没有前途。其实不然。木偶戏是建立在想象力基础上的艺术。稚趣天成,以浑朴见长。早年间的木偶戏为适应广场式的演出,多以大动作取胜,制作比较粗放。现代木偶重视造型设计和个性化的追求,五官四肢均可参与表演,又能进一步与电视技术、电子技术结合,不仅可以为木偶戏争取到亿万观众,还可以大大促进木偶艺术的发展。
如何满足电视机前儿童观众的需求?看见电视屏幕上播出能够增长儿童智慧,提高儿童审美能力的儿童剧或儿童动画片,不论它是国内作品还是国外作品,我都为儿童观众高兴;看到不利于提高儿童审美能力,甚至会对儿童产生不利影响的作品,便为之不安。譬如说,近年大量播出的动画片中,有一批作品实质上是儿童玩具广告。这类作品的共同特点是,打着“科幻片”的幌子,却毫无科学根据地按照打斗片的路数编造荒诞无稽的情节,目的是向儿童推销其产品。针对这类现象,欧洲广播联盟在80年代初曾经做出一项决定:“不要描写幻想世界,要描写现实社会!”可见这个问题早已引起国际上的注意。
令人高兴的是,去年,中央电视台下大决心成立动画部,两条腿走路,计算机绘图和手工绘图同时并举,40人,半年时间便完成了110分钟作品。表现出了这个创作集体的拚搏精神。然而,这110分钟只占电视台全年动画播出量的1/50。怎样做才能满足儿童观众的需求呢?看来还得再多几条腿才行。木偶戏作为一项民族文化资源,挟演出方便之优势,正可以充当起这个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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