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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连着你、我、他——中国著作权保护述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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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6-24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著作权连着你、我、他
——中国著作权保护述评
新华社记者李光茹曲志红
著作权连着你、我、他,也连着改革与开放。如今,人们越来越重视运用著作权法营造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民族创造精神的社会环境。
199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同专利法、商标法一起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由此昭示世人:在中国,创造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汇集各地信息发现,著作权法实施一年来,著作权纠纷呈上升趋势,各级人民法院受理著作权诉讼案250多起,各地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受理著作权纠纷360多起。这些案件多集中在北京、上海、江苏、湖北、四川、广东、浙江、湖南等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
当作家葛翠琳、作曲家王立平等名人走上公堂时,当剧本《洪湖赤卫队》、雕塑《歌乐山烈士群雕》、电视连续剧《公关小姐》和《红楼梦》、动画片《黑猫警长》,以及传记《我的前半生》乃至电视节目表是否应当受到保护等官司沸沸扬扬时,引来了八方关注的目光,也引发人们进一步的思考:不尊重他人的创造性劳动,随便侵拿他人知识成果的行为将被时代唾弃。
对这些纠纷的审理、仲裁和判决,不仅维护了当事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起到了“以案示法”的宣传作用。正因为如此,著作权管理部门对纠纷的增多不忧而喜。因为这至少从一个侧面表明,我国公民的著作权意识正在增强。
著作权保护是近300年来发展起来的制度,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项重要文明成果。
法学界权威人士告诉记者,不是知识分子、不想搞发明创作的人,同样可能享有著作权。比如口述作品、儿童诗画、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作品,还有肖像、名誉等等。
为了提高公众对著作权的了解与关心,著作权法已被列入全国第二个五年普法计划,成为有关行业、部门人员的必读法。现在,社会上几十种介绍或讲解著作权法的书籍、刊物,销量逐年增加;国内一些高校相继开设了知识产权专业;已有24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版权局;版权研究会已拥有30多家集体会员。这些都为提高我国著作权法的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对外开放的中国,面对的是一个知识产权保护十分发达的世界。当今知识产权已渗透到文化、科技、经济、贸易等各个领域。要扩大对外开放和合作的领域,要引进技术、引进智力,就必须同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同步。鉴于此,我国一再加快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进程,向国际标准靠拢。今年3月17日中美两国正式实施双边著作权保护,年内我国还将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
许多国家的经验证明,仅有法律条文,没有相应的配套管理,著作权保护是难以实现的。因此,使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套,建立、健全著作权仲裁机构、集体管理机构和代理机构,已成当务之急。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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