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0阅读
  • 0回复

从“妇女精品”到“九头鸟”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6-24
第5版(文化专页)
专栏:文苑杂咀

从“妇女精品”到“九头鸟”
任仲
当前语言的混乱大约莫过于商业用语了。即使在北京这样的文化名城,到商业区去走一走,也会发现不少问题。
近日西四一家商店开业,挂出两条白布红字的竖标,赫然写着“庆祝妇女精品开业”、“欢迎各界宾客惠顾”!把经销妇女用品中的精品,简化成出售“妇女精品”,岂不骇人!这与有些商店把“人造革制品”简化成“人革制品”可以“媲美”了!
笔者上下班乘坐的某路公共汽车上,挂的一则广告也挺吓人。这则广告宣传的是吉林出的一种营养补品,上面大书“虚弱者的克星”六字。广告原本大约想说产品对体质虚弱者有奇效,但是把“克”虚弱症写成“克”虚弱者,岂不要把体虚者置于死命,谁还敢买!
上述几种还都是用词上的毛病。笔者还发现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近日一家电视台播出湖北一厂家的广告,居然以“九头鸟”作产品商标,并大喊“天上九头鸟,地上湖北佬!”这则广告语法没有毛病,然而问题更严重。从前一些走江湖的,卖药或其他物品,往往当众自嘲自骂,以博人开心,诱人购买,而他们往往是骗子。“九头鸟”是从前骂湖北人的话,旧社会人们出于地域观念,这类“不友好”的说法不少。不料到而今竟然把别人骂自己的话用在广告上,这不有点江湖骗子的味道吗!
上述几则广告宣传的买卖,若要认真论起来,都是严重违法的。经销“妇女精品”、生产和经销“虚弱者的克星”、在电视上侮辱几千万湖北人民,这不是严重违法吗?当然,尽管作广告者自己说是要干这些事,实际上并没有干,也没有违法。只是语言的混乱,反映出这些企业的文化素质不高。
商业用语混乱,目前已到了很严重的程度。把“拖鞋”写成“托鞋”、“韭菜”写成“九菜”、“酒”写成“氿”之类,以及对广东话不伦不类的模仿等等,都是使用语言文字不规范、不文明的表现。对这类现象,商业行政部门应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更应管,顾客也应负责任地指出来,大家共同努力,净化语言,把商业服务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