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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改革力度培育地产市场——访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王先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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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6-25
第2版(经济)
专栏:深化改革访谈录

加大改革力度培育地产市场
——访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王先进
本报记者蒋亚平
今年6月25日,是我国第二个“土地日”。记者日前就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培育和完善我国地产市场等问题,采访了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王先进。
“八五”分三个梯度推进
记者:我国的土地管理工作,已经由以前单纯的资源管理,转向与资产管理并重。这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一次重大突破。到目前为止,这方面主要有些什么进展?
王先进:管好用好巨大的土地资产,核心是推行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这一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变土地的无偿、无限期、不允许流动,为有偿、有限期、允许流动。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强化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由政府垄断;搞活土地使用权,允许其作为商品进入市场流通,建立完善地产市场。
记者:从目前情况看,加大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力度,时机已经成熟,国家土地管理局作为国有土地的主管部门,不知对此有何打算?
王先进:改革的基本原则是要从实际出发,不能搞一刀切。但是,从目前的发展趋势和我们在工作中总结的经验看,我们设想,在“八五”期间,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可以分三个梯度推进。第一梯度是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要坚持先行一步,着眼于发展和完善地产市场,为全国提供经验,摸索办法;第二梯度是沿海沿江、沿边开放城市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以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带动农村宅基地、乡镇企业有偿用地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等全方位的改革;第三梯度是内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城市搞好出让、转让试点,但重点应当放在整顿土地自发交易市场上,同时以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有偿使用为突破口,逐步推行全面的土地有偿使用。
目前,城市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集中到一点,是尽快发展和完善地产市场。在今后十年里,房地产业将迅速成长为支撑我国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的主要产业之一,因此,如何构筑一个高效、灵活的地产市场,至关重要。地产市场涉及面很宽,现在看来,抓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就好办了。这方面,国内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经验,如深圳市的土地管理模式,珠海的“五统一”和福州的旧城改造,应当推广。现在提倡大胆闯、大胆试。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已经在前一段的“闯”和“试”中证明是完全成功的,应当放心地加快步伐。
整顿“隐性土地市场”
记者:人们有这样一个感觉,即各种变相买卖、出租土地的现象非常严重,城市里先前无偿占用大量地皮的单位,实际上就成了靠地生财的大财主。这种情况怎么办?
王先进:这是一种隐性土地市场。客观地说,这种“交易”,有时也能起到调整用地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的效果。但是,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本应由国家所得的地租大量流失。正是这样,我们才决定把清理、整顿土地隐性市场作为近两年的主要工作。
解决好这个问题,要抓住两点,一是尽可能减少传统的行政无偿划拨土地。目前,依法出让的土地仅占土地供应总量的1%,99%的土地仍在按划拨方式供应。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对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成绩,不能高估。这样多的土地继续划拨使用,将来肯定会带来一系列问题。二是严格把关,凡是以划拨方式得到的土地,在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时,一定要向政府补交土地出让费。据测算,目前全国自发土地交易每年约在500万宗左右,每年国家流失的地租约为500亿元,量很大。由于整顿土地隐性市场,涉及到既得利益,面又太大,所以,这方面的改革,难度很大,情况复杂,必须坚持通盘规划,积极、稳步推进。已经开展试点的省市,要扩大试点;没有试点的,应尽快启动。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记者:培育、完善地产市场,当前应当注意些什么?
王先进:最重要的是按国务院55号令规定的各项基本原则办事。一级土地市场,即国有土地出让,必须由政府高度垄断,由产权代表即土地管理部门专卖和专管,并根据产业政策合理估价、定价。出让要管住,转让要搞活,应依法保护和促进土地转让。对用地改革和房改的关系,地价和房价的关系,也要多加研究,找出一个真正能够促进房改的办法。此外,要加强地产基础工作和中介服务组织建设,加快城市地籍调查、发证工作和城市土地评级、估价工作,努力提高土地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快培养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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