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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批准颁布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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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6-2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中央军委批准颁布
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最近签发命令,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7月1日起将在全军正式施行。这部完整、全面规范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法规的颁布,标志着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开始步入法制的轨道。
军队机关公文,是各级领导机关行使职能、实施指挥和管理部队的重要工具与基本手段。随着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发展,军队机关指挥和办公手段的变化,以及国家机关公文格式标准化工作的起步,对军队公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中央军委办公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询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这个《条例》,经中央军委批准颁发,作为今后全军各级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基本依据。《条例》共8章44条,内容全面系统,特别是把“求实”作为贯串始终的根本指导原则,突出地强调了公文处理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不断改进各级领导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高公文质量,减少公文数量,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文牍主义。它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的决策,对部队有效地实施指挥和管理,建立正规的工作秩序,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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