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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谈人大必须认真抓好的一项长期工作监督检查《企业法》贯彻落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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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25
第4版(要闻)
专栏:

李振谈人大必须认真抓好的一项长期工作
监督检查《企业法》贯彻落实
据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今天在列席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时指出,贯彻落实《企业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监督检查《企业法》的贯彻落实是我们人大必须认真抓好的一项长期的工作。
李振说,1988年《企业法》颁布后,山东省上下在贯彻实施《企业法》方面都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在贯彻执行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干扰和阻力,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认识上,部分干部职工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对这一基本法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甚至认为“《企业法》削弱了党的领导,淡化了思想政治工作,弄不好会走偏方向、犯错误”,等等。二是在贯彻执行上,《企业法》规定的一些主要条文在不少地方和单位得不到贯彻落实。
他说,前年的5月和去年8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两次专题调查说明,国营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下降已成为我省经济发展中的一个严重问题。出现这种情况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企业法》赋予企业的权利没有得到很好落实,企业缺乏应有的活力。省人大常委会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大家认为,要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推动全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企业法》,这是解决当前国营工业企业中存在的种种矛盾、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一个关键。去年山东在监督检查《企业法》的贯彻实施方面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把贯彻实施《企业法》纳入全民普法规划,在全省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再学习再教育。二是围绕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听取政府汇报,作出相应决议。三是支持政府按照《企业法》的要求,认真搞好配套改革。四是开展专题视察检查,推动《企业法》的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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