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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在人大常委会上的讲话(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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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2-26
第1版(要闻)
专栏:

万里在人大常委会上的讲话
(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这次常委会会议上,由地质矿产部朱训部长汇报了矿产资源法执行的情况,几位常委就此发了言,矿产资源法的执行有成绩,但问题不少,必须认真解决。当前的中心是开源节流,因为矿产不是再生资源,中国既是富矿国,但按人口平均又是贫矿国。所以,保护矿产资源,节约、合理利用资源,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对造福子孙后代,保护环境,都是大事。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继续加强这项工作,地质队伍的建设要加强,希望继续对矿产资源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地可以补充一些有关的法规、条例,坚决制止乱开矿的现象。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振同志作了检查企业法实施情况的发言,讲得很好。他们用了很大力量,对企业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这一做法再次说明,光是立了法还不行,还要抓紧法律制定后的贯彻执行。开展对法律实施的检查,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不可少的措施。山东省和其他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都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应当继续抓下去。
现在,全国人民正在全面贯彻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加快改革开放,集中精力把经济搞上去。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即一手抓建设和改革开放,一手抓法制。民主和法制状况,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标志。没有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的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不能长治久安。这也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的。近10多年来,我们国家在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要看到,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缺乏民主和法制传统。要真正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还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当前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相当严重。去年安徽省金寨县两河乡的人代会上,上级领导提出的乡长候选人落选了,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以超过半数的票数当选为乡长,有关领导竟声称这样选举的乡长“不能算数”,拒不承认。最近才在我们干预下得到解决。类似的事情恐怕不是个别的。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各个部门共同努力。监督法律的实施,是各级人大的重要职责。检查法律实施情况就是履行监督职责的一种重要形式。
去年我们就提出,一定要把制定法律同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对所有法律的实施情况,都要进行检查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宪法实施的检查监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的行动准则。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凡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都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切实做到用宪法和法律统一全国人民的行动,维护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各级人大要理直气壮地把法律监督抓起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确定今年重点检查企业法、矿产资源法和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等法律和决定的执行情况。
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在今年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之前,都要像山东省人大常委会那样,对企业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仅要靠经济、行政手段,也必须靠法律手段。认真实施企业法,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是关系社会主义有没有优越性的问题。一切国家机关都要带头学法、执法,保证法律的贯彻执行。人大在这方面更是责无旁贷。我们要采取检查法律实施等有效措施,加强法律监督,如果各级人民代表近300万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都带头遵守法律和监督各项法律的执行,我想一定会把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一大步。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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