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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东陵造林局不应破坏文物古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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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3-28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河北省东陵造林局不应破坏文物古迹
李景驰来信:河北省东陵造林局原驻遵化东陵。他们对当地文物古迹不但不加以保护,反而任意破坏盗用。他们先后把景陵(清代康熙偏妃的陵墓)大香殿的房木和砖石全部拆下胡乱用掉了,还把陵上的汉白玉石拆下修了猪圈。这种行为根本违反了中央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历史文物决定的精神。河北省农林厅应对该局加强教育,并督促他们检讨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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