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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职工人人将有住房储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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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7-03
第2版(经济)
专栏:

北京建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
职工人人将有住房储蓄
本报北京7月2日讯 记者施明慎报道:从7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北京建行在组织、人员、设备、制度等方面作好了充足的准备,将陆续为全市3.8万个单位和475万名职工逐一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
住房公积金作为北京市房改方案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一种强制性的全民长期住房储蓄。即职工在工作期间,提取一定比例的工资,逐月储蓄;同时职工所在单位,按该职工月工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两项合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由单位统一存入建设银行。职工可用这笔资金支付本户家庭购、建住房及维修的费用,也可用于支付超过本户家庭工资总额5%的租金。北京建行行长石春贵指出,建立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改变人们的住房观念,使个人逐渐成为住房消费的主体,而且有利于筹集资金,加快住宅建设。据了解,1989年北京市职工工资总额为93.5亿元,若按15%建立住房公积金,一年即可吸纳个人资金14.3亿元。从1989年至2000年,北京市解决住房问题需600亿元投资,年均55亿元,每年大约有15亿元的缺口。显然,建立住房公积金可以弥补这一缺口。
石春贵透露,这几年北京建行累计向全市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100多亿元,支持建成308个住宅小区,开发商品房面积441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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