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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78%村庄电价已趋合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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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7-04
第2版(经济)
专栏:

全国78%村庄电价已趋合理
本报讯 “电灯能亮,电视能看,机器能转”,为满足农民这一不过分的要求,1年来,各地电力部门结合治“三乱”,开展讲“三为”(为农民、为农业、为农村经济服务)已获成果。记者从国务院有关部门获悉,目前全国已有78%的村庄电价降到了合理水平,共减轻农民用电负担13亿元。
这些年,我国的电力建设虽然取得长足的进展,但肩上的担子依然很重,现在全国尚有28个无电县,3500多万农户没用上电。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继续坚持把治“三乱”,与讲“三为”当作当前和今后电力工作的主线来抓。河北省电力局在物价部门配合下,以县为单位实行分类综合电价和最高限价,使河北南部地区的农村照明用电每千瓦时降低了0.10元,1年可以减轻农民负担1亿元左右。黑龙江省有90%以上的乡实现了电费明码标价,张榜公布,基本上杜绝了人情电、权力电。 (赵天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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