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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初步形成以法治水局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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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7-04
第2版(经济)
专栏:

我国初步形成以法治水局面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蒲立业、本报记者凌志军报道:经过4年多的努力,我国贯彻实施《水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社会的水事活动已初步纳入法制轨道,水利秩序明显好转。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部分委员和水利部有关部门负责人,7月2日就《水法》实施情况及进一步贯彻《水法》等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提供的情况表明,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于1988年7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我国的水法制建设已在各方面取得长足进展。
水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形成。截至1991年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已颁布施行。行政法规中,《河道管理条例》、《防汛条例》、《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10项已颁布施行。山西、河北、贵州、山东、甘肃等15个省(区、市)已颁布了地方实施水法办法或水资源管理条例。水利执法体系基本建立。目前,全国有1655个县建立了水政监察队伍。
水资源管理有所加强。现在全国已有1200个县开展了取水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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