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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才能还我公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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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7-07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何时才能还我公道?
我从1989年4月开始,不断向上级反映我局局长杨树春等人的违纪问题,为国家挽回了数万元的经济损失。随后,应县税务局对我的“处理”不断升级。从免职到调离,最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今年1月11日,你报第五版以《违纪者检讨了之 举报者反被“双开” 公道吗?》为题,刊登了记者的调查报告,将此问题予以曝光。对党报的批评,我省领导很重视。省委书记王茂林作了批示。1月22日,由省税务局、雁北地区纪检委、地区税务局和县纪检委组成了联合调查组专门调查此案。然而,时至今日,上述问题仍未得到公正解决。
其一,杨树春局长未受任何处理;其二,我仍背着“双开”处分。尽管上级有关部门对应县税务局去年4月报去的对我“开除党籍”、“开除留用察看”的处分至今未批,但也没有公开纠正。目前,我仍然不能上班;其三,我因举报而带来的经济损失仍未得到补偿。如在工资调级、工龄津贴、奖金、年终职务奖、补助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再加上几年来外出反映问题的费用开支,给我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两年来,我们全家只好靠四处借债糊口。
根据有关规定,我本应受到奖励。现在,不要说奖励,连名誉、精神、经济上遭到的损失也得不到补偿。究竟何时才能还我公道? 山西应县税务局 唐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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