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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有活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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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7-11
第2版(经济)
专栏:

玉林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有活力
本报讯 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之一的广西玉林市,把搞活资金市场列入改革试验的一项内容,从1988年4月起先后建立了13家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对支持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作用。
玉林市成立的这13家合作金融组织,既不同于国家银行和信用社,也有别于民间自由信贷,其特点是实行股份合作制,实行存贷结合或内部融资,坚持独立自主、自负盈亏;资金自我平衡、自我积累发展;股东实行利益同享、风险同担;实行民主管理。
到今年3月底,这些金融组织拥有股金428万元,存款余额7079万元。4年来,合作金融组织先后给乡镇企业提供贷款2.1亿元,扶持了419个项目。(覃展西 蒋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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