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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贯彻婚姻法重点试验工作取得成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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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4-01
第3版()
专栏:

北京市贯彻婚姻法重点试验工作取得成绩
北京市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北京市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从去年十二月份开始,在北京被服厂第四缝纫部,城子矿,东单区遂安伯胡同,西单区学院胡同,西四区弓弦胡同,前门区西河沿等派出所管界,东郊区慈云寺村、姚家园村,京西矿区燕家台村,北京大学医学院,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等十一处进行贯彻婚姻法重点试验工作,现已先后结束,并取得了一些成绩。
解放以后至此次运动以前,北京市包办买卖婚姻已显著减少,自主和半自主婚姻显著增加。被服四厂和城子矿的已婚职工中,解放前包办买卖婚姻占百分之七十,婚姻法颁布后,已减少到百分之二十;城区三眼井等五条胡同七百四十四户中,婚姻自主的已由解放前的百分之十五增加到现在的百分之五十一。但是,由于过去对婚姻法的宣传不够经常与深入,所以干涉婚姻自由、虐待打骂妇女的现象仍然相当严重。据前门区三眼井胡同一百八十二户统计,民主和睦的家庭只占百分之五点七,严重干涉婚姻自由和虐待妇女的家庭还占百分之四点三,男女不平等,婆媳不和睦,或是在“三从四德”的基础上“和睦”的家庭占了百分之九十。在厂矿中,婚姻自由也往往受到落后群众的干涉和阻挠,工人打骂老婆的现象还相当普遍。在一般学校的教职员和学生中,家庭不和的也很多,过去差不多都没有好好学习过婚姻法,划不清新旧婚姻制度的思想界限。在贯彻婚姻法运动开始时,群众中有各种顾虑、恐惧和抵触情绪。
经过重点试验的地区和单位,婚姻法的宣传工作基本上作到了家喻户晓,广大群众已普遍受到了一次婚姻法的教育,懂得了婚姻法是要达到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家庭和睦、团结生产,对个人、家庭、国家以及后代子孙都有好处,因此都热烈拥护婚姻法。群众中通过开家庭会等自我教育方式,解决了不少婚姻问题和家庭纠纷。被服四厂五十四个不和睦的家庭,经过运动都和睦了。街道、农村中打骂妇女和家庭不和的现象也大大减少了。东单区遂安伯胡同派出所管界中,原来有六十八户家庭不和,现在已有三十三户根本改观或开始转变了。被服四厂工人张譓过去经常与老婆吵架,无心生产,去年十二月下半月十三天只完成七天定额,仅领八九万元工资;经过运动改善了夫妻关系,家庭和睦了,生产劲头很大,今年一月份下半月就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百分之三十五。郊区一些农民群众家庭和好后,马上开家庭会议,订增产计划。
根据北京市重点试验工作的经验,要使运动正确地、健康地开展,必须首先向干部交代清楚运动的性质、目的、方针和政策,说明要解决些甚么问题,如何解决,及时批判纠正干部中的急躁情绪和其他不健康情绪。在此次重点试验中,干部表现的急躁情绪是:惩办的劲头比教育的劲头大,批评的劲头比表扬的劲头大,找坏人坏事坏典型的劲头比找好人好事好典型的劲头大;有的把群众中的婚姻问题尤其是虐待妇女问题算得很宽,把寡妇不改嫁、离婚不再嫁、老姑娘等也算成问题;有的是工作方式生硬,近乎强迫命令;有的提出在运动中“依靠谁”的问题。这种急躁情绪曾使人民群众对运动发生误解。其次,要正面地、全面地向群众宣传婚姻法,消除群众的顾虑、误解、抵触和恐惧情绪;不要一开始就进行批判,以免更增加群众的顾虑。在运动的每一环节上,都要掌握群众中的思想情况,解决群众中的主要思想问题,才能推动运动。开始时应向群众说明贯彻婚姻法运动是要帮助大家家庭和睦、团结生产,而不是造成男女对立、婆媳对立、家庭不和,并使群众划清新旧婚姻界限。运动深入一步时,就应批判重男轻女的思想,从各方面宣传男女平等的原则。其中较有效的办法,是总结当地妇女积极参加劳动生产与社会活动的成就,说明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充分训练干部,打通干部思想,提高干部思想水平和政策水平,是正确地开展运动的关键。姚家园村村长在工作初期对受虐待的童养媳赵幼贞不敢支持,赵幼贞跑到村公所,不敢回家,村长也不敢留,硬叫她回去。以后学习了政策,思想打通了以后,检讨了过去的错误,并积极支持了赵幼贞。该村妇女委员是寡妇,试验工作初期有顾虑,工作不积极,在全面了解了政策以后,就积极地参加了宣传工作,而且做得很有成绩。
组织领导方面,负责同志要从内到外,从上到下的进行动员,动员与组织一切可能的力量参加运动,按系统实行分工负责;同时必须掌握一部分能深入下层、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的得力干部,使领导者能经常掌握运动开展的情况,及时推广经验,纠正偏向。
活人活事的典型报告是使宣传深入人心的有效方法。但是选择典型时必须注意是否有代表性,是否能全面地或在某一重要方面显示政策,教育群众。选择其作报告的典型人物,必须是本人自愿,家庭同意的,决不能由干部以命令指定。典型报告后,应组织群众讨论,以具体事实对比新旧婚姻制度,使群众自觉自愿地向好的典型学习。
在宣传工作已相当深入的基础上,应发动群众总结运动的收获,并提出今后经常贯彻婚姻法的具体号召,巩固运动的成果。家庭会议和家庭公约是可以采用的,但是不能普遍号召,更不能指定家家实行,这样做必然会发生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现象。在运动结束时,组织干部进行一次“关心群众生活”的学习和讨论,这对加强干部的群众观念和为今后工作打下基础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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