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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侮辱猥亵妇女手段野蛮危害严重上海“5·29”案罪犯吴永祥被判死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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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7-15
第4版(要闻)
专栏:

在公共场所侮辱猥亵妇女手段野蛮危害严重
上海“5·29”案罪犯吴永祥被判死缓
据新华社上海7月13日电(通讯员钟渊、记者陈毛弟)轰动上海的“5·29”流氓、妨碍公务案6名罪犯今天被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有期徒刑。
“5·29”案件是一起十分典型的由家族成员共同实施的、邻里纠纷引起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今年5月29日下午5时许,家住天通庵路的一名妇女在自家门口倒水时,不慎溅至邻居吴金娣的女儿身上,吴金娣即破口大骂,伙同弟媳陈桂兰、崔建兰先后两次对这名妇女殴打,致使被害人上身裸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吴金娣的兄弟吴永祥冲进数百围观群众,将被害人的内外裤拉下,使之下身裸露,并当众猥亵被害人并击打劝阻人,造成数百人围观、交通为之堵塞的严重后果。当晚,当地公安派出所依法传唤吴永祥等人时,吴永祥伙同弟弟吴永宏、姐夫俞兴祥,当众辱骂击打民警,大闹派出所。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认为,“5·29”流氓案犯吴永祥于光天化日之下,在公共场所用野蛮手段侮辱、猥亵妇女,流氓罪行危害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流氓犯吴金娣、陈桂兰在公共场所用野蛮手段侮辱妇女,流氓罪行危害特别严重,被依法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其他3名罪犯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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