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阅读
  • 0回复

“舍药求信”不可轻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7-18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舍药求信”不可轻信
3月中旬以来,在我市的长台石门等农村集市上,一些来自山东的人,每到一处便摆开摊子,发一种“舍药求信”的广告。广告里说:山东济南市某医院医生李××,因酒后给病人动手术失误,造成病人死亡,死者家属告他是有意伤害人命,法院判他死刑后,他向国家献出“祖传六代中医秘方”,即能治关节炎,又能治气管炎,经政府审查后,给予他立功赎罪机会,在一年内治好10000病例,方可免去死刑,从轻处理。因此,他的“亲友们”便带着“他献的药”到全国各地“送”给病人服用,只要病人病好,由自己的单位写一封证明信或感谢信寄到山东梁山县代庙乡周庄村就行,并一再说明他们不是来卖药的,每包药只收“押金”2元,收到证明或感谢信就退还。经长台区工商行政管理所对卖药人检查,发现他们既无营业执照,又无“行医许可证”。把他们“送”的“药”拿到药检部门一检验,发现这些药大多是“香砂养胃丸”之类中成药,还有些是用面粉搓成小丸,外面包上赭石粉。人们有病还是去医院,切莫轻易在地摊上买药,以免上当受骗。
浙江江山市消费者协会长台区分会吴礼炳 张金水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