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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市场:农副产品流通的中心环节——访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徐柏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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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7-19
第2版(经济)
专栏:深化改革访谈录

批发市场:农副产品流通的中心环节
——访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徐柏园
本报记者 夏珺
1983年起,我国农副产品产区相继建立起以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北京大钟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成都肉类批发市场等为代表的一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据工商部门统计,截至1991年底,我国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已达1500多个。这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建立,为搞活农副产品流通、缓解农民的“卖难”立下了汗马功劳。
最近,记者就我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走访了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徐柏园同志。
记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建立,对我国农副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具有哪些重大意义?
徐柏园:首先,它打破了30多年来按行政区划组织农副产品流通和独家经营的旧体制,按照商品经济的自然流向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参与的新型交易中心,拓宽了农副产品的集散渠道。它变过去的地区性、封闭性的商品交换为面向全国的、开放式的商品流通,具有流程长、环节少、集散快和效益高等优点。
其次,批发市场可以利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通过商品的市场竞争,促使生产者和经营者做出相应的调整。
第三,批发市场便于为生产者提供综合服务。特别是提供信息服务,减少商品生产与经营的盲目性,也有利于国家对市场的计划指导和监督。
此外,批发市场的建立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进入流通领域等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记者:据了解,现在很多地方都在兴办批发市场,形成了“批发市场热”。您对这种现象怎么看?
徐:“批发市场热”表明人们对搞活流通的重视,但批发市场不是集贸市场的简单放大。一些地方因缺乏科学论证和资金不足等,致使仓促上马的批发市场上不去、又下不来,很被动。一般说来,创建批发市场应具备这样几个条件:周围地区农村商品生产比较发达,能源源不断地提供充足的货源;靠近城市或城镇,交通便利,便于批量农副产品就地集散或转口运销;城乡经济比较发达,有一支贩运专业户、个体商贩组成的批发、零售队伍;有比较宽敞、设施较齐全的交易场地;有一个高效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等。“批发市场热”要“热”中有“冷”,对条件成熟的,各级政府应帮助解决场地、资金、交通等问题,给予优惠政策,扶其上马;而对尚不具备条件的则要慎重从事,切不可盲目上马。
从长远来看,国家应对全国的批发市场建设有一个总体布局规划,比如是否可以设想这样一个从低到高的4层农副产品市场格局:县以下集镇的初级农村集贸市场——省际边界城镇的综合批发市场——区域性的重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靠近主产地的面向全国的国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记者:批发市场对农副产品价格的形成是否起了积极作用?
徐:从理论上说,应该是通过建立批发市场来促进农副产品价格机制的形成,使它更好地发挥其信号和调节功能,大型批发市场的商品价格应当成为全国交易的基准价和指导价。但目前看还很不理想,很难说它们形成的价格是完全真实和公正的,其原因,一是交易集中程度还不够;二是价格补贴等行政干预的影响;三是大部分批发市场规范化程度低、交易秩序较差、信息不够畅通、市场透明度低;四是受体制性因素的制约。当然,也有做得比较好的。如北京大钟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追踪1988年6月到1991年6月12种蔬菜品种的价格,有8种是持平或下降的,说明它对稳定北京蔬菜市场的价格是起了积极作用的。大钟寺批发市场之所以能起到这个作用,就在于它供求集中,交易量大(占全市的1/3—1/4),平等竞争,价格全部放开、按质论价,不存在价格补贴,有较好的交易规则等。
记者:国合商业农副产品批发部门是否应当进入批发市场?
徐:我认为理所当然应当进入。国合商业不进入批发市场会带来这样几个问题:一是批发市场开放的特征体现得不够充分;二是集贸批发与国合商业批发分割;三是没有国合商业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必然影响批发市场的整体功能;四是影响批发市场体系的培育、完善和发展。
据我了解,一些国合商业企业已经或正在转变经营机制,支持和参与批发市场的建设和经营,从中发挥其主导作用并提高经济效益。比如武汉市国营武太闸蔬菜批发市场过去连年亏损,近两三年转变经营机制,批发业务以服务为主,年经营蔬菜达8000万公斤,占全市总批发量的1/4,迅速扭亏为盈。成都市荷花池市场内有80家国营企业,凡是放下架子、改善经营、积极参与竞争的都站住了脚,当然也有一些打不开局面自动退场的。看来,国合商业无论是自办还是参与批发市场的,都有一个改革经营体制、增强自身活力的问题。
记者:您认为目前批发市场的建设和管理上有哪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应该注意?
徐:要想使批发市场兴旺发达,就必须让农民贩运者有利可图。但目前在不少地方滥设关卡乱收费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此外,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法规的制定也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目前的情况是比较乱,如重复建设、多头管理、外部环境不平等、治安较差等等。乱的主要原因是无法可依。因此,应当总结各专业批发市场的经验,尽快制定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条例,使之走上法治的轨道。
总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是一个新的急迫的课题,是搞活农副产品流通的中心环节,是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的“瓶颈”。不下大力气解决好这个问题,农村商品经济就很难有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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