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阅读
  • 0回复

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半年受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3万多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7-22
第1版(要闻)
专栏:

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
半年受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3万多件
本报北京7月21日讯 记者张志业、毛磊报道:全国检察机关把反贪污贿赂工作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今年1至6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受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36万件,立案侦查万元以上的大案6821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文元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向记者通报了上述情况,并具体介绍了两起今年查办的大案。
原广州市康辉发展贸易公司经理徐晓春于1989年11月与他人勾结,采取伪造印鉴和票证等手段,贪污人民币350万元,然后持假护照携款潜逃,被公安机关逮捕归案。广州市检察院已决定对此案立案侦查。
原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信贷员杨虎城1991年7月接受贷款人贿赂44.5万元。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已对其提起公诉,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38万元。
王文元介绍说,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中,各地检察机关注意了分清贪污贿赂犯罪与正常的交往应酬的界限,分清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纪违法的,哪些是犯罪的;对于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回扣的行为,重点查办中饱私囊或私分公款构成犯罪的;同时,对于犯有严重官僚主义行为的有关领导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针对暴露出来的工作漏洞,推动整改,完善会计、审计、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通过办案加强综合治理,健全防范机制。
据统计,今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的贪污贿赂案件中,来自举报的案件线索共3.39万件,约占75.6%,比上年同期增加5.5%;半年来,共有1162名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目前正在对现行司法解释和其他检察业务文件进行清理,对不适应改革开放形势要求的将予以废止。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