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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婚姻法运动使乌当乡的劳动力增加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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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4-04
第3版()
专栏:

贯彻婚姻法运动使乌当乡的劳动力增加了
任承华 邓锡球
贵州省贵筑县乌当乡宣传贯彻婚姻法工作结束了,山村洋溢着一片欢欣的景象。摆脱了封建婚姻制度枷锁的妇女,在公婆、丈夫和父母的勉励下,走出了大门,愉快地参加了社会活动和生产劳动。在那一丘一丘的田坝上,在那金黄色的油菜花丛中和嫩绿的麦田里,男子和妇女在热情地劳动着。从南山大坡蜿蜒至乌当街,是一条五里长的道路,沿途人群川流不息,正在紧张地挖沟——兴修全乡规模最大的南山水利工程。成百的妇女,同男人一道在那里忙着抬土、砌堤。
乌当乡群众的脸上,都流露着幸福的喜悦。不管男女老少只要提起婚姻法,都可以讲一遍“婚姻法”的好处。
乡农民协会主席、团支部书记高鑫臣高兴地对我们说:“去年十二月(旧历)乡里宣传婚姻法,我认为是多事,会妨碍中心工作,现在才晓得宣传婚姻法,进一步地发动了妇女,推动了乡里的各项中心工作。”
高鑫臣一面指着对面的田坝,一面向我们介绍了乌当乡的风俗习惯。他说:“从前妇女根本不下田生产。这是我们地方的风俗,妇女不做田里活,只做家务事,最多种点吃菜的园子,很少参加社会活动。否则人家就会骂她们是‘山蛮婆’或‘儿马婆’。就是去年防旱抗旱时,妇女参加田间劳动同社会活动的都还是少数。现在你们看,这一片油菜同麦田都是妇女薅刨的。她们还参加挖沟开塘和乡里的各种活动,真是件大大的喜事。”
赵家庄赵树奎等互助组,过去评工记分时,妇女最高的分数才到男的一半,因而庄上的妇女都不愿参加互助组。通过婚姻法的宣传教育,庄上的男人都已认识到男女同工不同酬,这就是男女不平等,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接着庄上的互助组都自觉地进行了纠正,现在庄上已有二十个妇女参加了互助组。目前,乌当乡的妇女很多都加入了互助组,生产劲头很大。麦穰村高昌嬴互助组新参加的八个妇女,还订出了生产计划,一致提出保证要在今年下田生产中,学会割秧青,插秧薅秧等活路,坚决打破“妇女下田、天旱三年”的封建迷信思想。不久以前,麦穰村伙开了一口水塘,全村三十多个妇女都参加了劳动。妇女们不但抬土筑塘,还下到塘中戽水。青年妇女石宽荣、杨玉翠回忆过去时说:“先前大姑娘那个肯来捞脚挽手地戽水修塘啊!那时,照现在这样,准有人骂,谁家的姑娘这样‘义巴’(不懂规矩、作风不正派的意思)。”农民高明德就接过来说:“现在大家才晓得婚姻法的好处。单讲开这口塘,要不是妇女参加,单靠男人起码也得多干五天。”
乌当乡宣传贯彻婚姻法的结果,不单推动了妇女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在农民的婚姻与家庭关系上,也起了新的变化。自由婚姻,民主和睦,团结生产的新型家庭大量出现,许多怨偶也都重新和好。陈正银和妻子鲁氏,已经二十年没有同居,也没有说话,通过婚姻法运动和好后,夫妻二人每天一道搞生产,晚上又一同上农会开会,有说有笑,非常亲热。由怨偶和好的李素贞最近怀了孕,丈夫邓海云就主动帮助她挑水做家务事。邓海云还再三嘱咐李素贞要保养好身体,不许素贞做笨重活。李素贞十分感激,她说这完全是婚姻法给她带来的幸福。
乌当乡在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中,共解决夫妻、婆媳或其他家庭纠纷五十七起。群众普遍自觉地订立了家庭团结爱国生产公约。当我们去访问乌当乡的几个村寨时,处处可以看到已经改变了关系的“冤家夫妻”、“恶劣婆媳”之间民主和睦的新气象。三月十六日我们访问水塘寨时,一位四十多岁的徐伯妈就笑着向我们述说:“宣传了婚姻法,寨子变清静了。过去寨上打架吵嘴有名的四户人家,完全和好了。他们都订了家庭团结爱国生产公约。”过去对婚姻法抱抗拒、怀疑、恐惧态度的老年人,在接受婚姻法教育后,改变了认识,特别体会到婚姻法的好处。父母们也改变了对儿女婚姻大事的老态度。老婆婆熊素贞亲切地对女儿说:“今后我决不会包办你的婚姻。”青年男女都懂得要在生产、学习、工作中慎重地选择自己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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