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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广告门外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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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7-25
第8版(周末)
专栏:周末谈

电视广告门外谈
□呈祥/文
广告与电视结缘,电视以有广告为幸。在当今世界上,没有广告的国家,肯定是经济上尚不发达的国家。而在诸种广告中,恐怕当数凭借电视手段传播的广告覆盖面最广、影响力最强。这只要看看身边那些刚呀呀学语的孩童,也能说上几句从电视广告里学来的“味道好极了”、“张裕葡萄酒”……之类的话,便可知晓。现实生活中,也常闻如“健力宝”、“太阳神”等企业集团,因注重电视广告的宣传作用,既获得了数十倍乃至上百倍于广告投资的极可观的经济效益,又使企业的名声大振。可见,广告与电视结缘,弄得好对于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大有益焉!
反过来,在我们的国度里,电视也确以有广告为幸。据我所知,近十余年来,伴随着改革开放大潮,我国电视事业发展迅猛。全国的各级电视台,已近600家;进入社会和家庭的电视机,已逾2亿台;仅电视剧的年产量,已超过5000集;至于各种形式的文艺、专题节目,更是产量惊人。如此巨大的电视节目制作量,所需经费仅仅靠国家拨款显然是难以支撑的。而电视广告的这笔不小的收入,就成为了重要的经费来源之一。中央电视台自不必说,就是像北京电视台这样的大台,广告的年收入过亿元,一般的省、市级台,超过千万元的也不是少数。
既然如此,为何又常常听见观众对电视广告意见很多呢?这里面原因大概有二:一是电视广告播出或安排不当,或过量——观众以迫切的期望心情坐在电视机前翘首以待如春节晚会、精彩球赛、取得轰动效应的电视剧时,荧屏上却偏偏要没完没了地播出广告,以致败坏了观众的雅兴;二是电视广告质量低劣,或失真虚夸,或刺激感官,或制作粗糙,不能给人以美感。观众对那些千篇一律有关无关都“洗澡”、满口“超一流享受和高层次追求”的庸俗广告,实在已厌烦之至。因此,电视广告应当成为一种文化,高级的电视广告是人类的一种审美创造活动。譬如,这次荣获全国电视广告“印象奖”桂冠的由中央电视台制作的《阿里山瓜子》(第二版)就独具匠心地让镜头穿越了对产品物质层面的一般介绍,而联系到情侣间美好纯真的情感世界,从而在短短的30秒里使小小的阿里山瓜子渗入观众心田,回味无穷。这样的广告,不独成功地宣传了产品,而且给人以文化的品味和审美的享受。所以,我认为,电视广告不只是社会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的重要关节之一,也是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之一;一家电视台播出的广告质量如何,实际上从一个重要方面反映出这家电视台的思想素质、经济意识、文化品位、审美修养如何。此事切不可小视。
愿电视广告更强烈地呼唤坦诚、呼唤文化、呼唤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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