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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华在介绍企业转换机制《条例》时要求 各地企业加快转换机制走向市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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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7-26
第1版(要闻)
专栏:

陈锦华在介绍企业转换机制《条例》时要求
  各地企业加快转换机制走向市场
本报北京7月25日讯 记者江世杰报道:今天上午,国家体改委主任陈锦华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发布实施,是我国企业改革以及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对于推动企业进入市场,增强活力,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整个国民经济更好更快地上一个新台阶,都将发挥重要作用。现在,各地政府和企业,都要把精力集中到落实《条例》上来。”
在介绍为什么要制定《条例》的情况时,陈锦华说,首先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一系列重要决定。去年9月中央工作会议把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提高到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同时对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内因和外因的关系作了正确分析,突出强调了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的重要意义。李鹏总理多次指出,企业改革是今年经济改革的重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所有企业都要在转换和完善经营机制上下硬功夫。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改革,扩大开放,力争经济更好更快地上一个新台阶的意见也把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作为加快各项改革的首要任务。制订《条例》是落实中央关于搞好国营企业,使国民经济更好更快上一个新台阶的重要措施。其次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法》的贯彻实施。第三是为了适应当前加大改革分量,加快改革步伐的需要。邓小平同志年初在南方发表的重要谈话和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以后,各地都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企业改革方面迈出了新步伐,进行了新探索。在新形势下亟需国务院制定《条例》,进一步明确深化企业改革的重点,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目的、目标、原则和要求,以便统一认识,规范行动,推动企业改革向深层次发展。
陈锦华在讲话中还对目前各地的股份制热发表了看法,他说:各地在加快改革步伐的过程中,十分热心于股份制。股份制要坚决试点,但不求多,要求好,因为大面积推行股份制的各种条件尚不具备。如果全面推开,势必带来许多问题。搞股份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已经颁发的试点办法加以规范化,股票上市要严格遵照国务院规定的审批程序,只在上海、深圳进行,希望各地对股份制热要加以引导。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是由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经贸办、国务院法制局联合召开的。除陈锦华讲话外,国务院经贸办副主任王忠禹、国务院法制局局长杨景宇等也就记者的提问讲了话。他们强调指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搞好全民所有制企业,不仅是企业的事情,也是政府各部门的事情,是全社会的事情。特别是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充分尊重企业的14条经营自主权,加快自身职能的转变,当务之急是对现有有关企业改革的法规认真进行清理,凡与《企业法》和《条例》相抵触的,就应修改或废止,以便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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