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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在少数民族地区贯彻婚姻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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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4-05
第2版()
专栏:答读者问

为什么不在少数民族地区贯彻婚姻法
问:为什么不在少数民族地区贯彻婚姻法?
答:不在少数民族地区贯彻婚姻法,是根据少数民族的具体情况和社会条件来决定的。中国是多民族的国家,中国各民族的发展情况极不相同,因之各民族的社会、经济情况、生活习惯、宗教信仰以及婚姻制度均有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基本上是按汉族地区情况制定的,不能原封不动地向少数民族地区硬性搬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附则中说:“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或省人民政府,得依据少数民族婚姻问题的具体情况,对本法制定某些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提请政务院批准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照顾了少数民族的具体情况,而不是要求在少数民族地区和汉族地区一样贯彻婚姻法的。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贯彻婚姻法的指示中说:“在全国范围内(少数民族地区和尚未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除外)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宣传婚姻法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群众运动……。”这也就肯定地指示我们尚不宜在少数民族地区去宣传贯彻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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