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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五省区方案新获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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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7-30
第3版(经济)
专栏:

房改
五省区方案新获准
本报讯 日前,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了广西、吉林、宁夏、内蒙古、新疆等五省(区)的房改方案。至此,经国务院批准的省(市、自治区)房改方案已达17个。此外,甘肃、云南两省的房改方案也即将审批下发。它标志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已经由东部、中部经济较发达地区,逐步推开到经济较不发达的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房改在地域空间的拓展上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上述七省的房改方案,都体现了国务院有关房改的方针、政策和原则。他们从提高公房租金入手,结合其他房改措施,力图将现行公房的实物福利分配制度逐步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制度,方案主要包括提租发补贴、超标加租金、有偿租住房(交纳租赁保证金或配房买债券)、标准价售房、建立公积金、新房新制度、多渠道建房、建立住房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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