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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发布重要政策欢迎留学人员来沪施展才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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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7-31
第1版(要闻)
专栏:

上海市政府发布重要政策
欢迎留学人员来沪施展才华
本报上海7月30日电 上海市政府今天发布一项重要政策规定,欢迎和鼓励出国留学人员回来工作。
规定指出,凡本市获得国外大专以上学历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留学后已获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内入境资格的成员,在国内已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均可申请来上海工作。
规定说,出国留学人员可以来上海的机关、企业工作,可以利用技术专利、科技成果来上海作技术转让、技术承包、技术合作和技术入股,可以自办或合办企业,定居或工作年限可长可短。
规定提出,接受出国留学人员的单位,在编制、用人指标、工资基金、工资总额方面可以向市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凡需要受聘担任专业职务的,按规定程序评审,不受指标限制,留学人员回国后,出国前的工龄与回国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另外,市政府还对回国留学人员的住房、配偶的调迁、子女就读以及户口等问题作出了优惠规定。 (申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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