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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局发出通知撤除各类公路检查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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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02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家工商局发出通知
撤除各类公路检查站
本报讯记者潘岗报道:国家工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公路检查组,一律立即撤除;未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联合检查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派员参加的,其人员应在1992年8月15日前一律撤出。
近几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便于查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先后在一些地方的公路沿线设置了经济检查站,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这已不利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通知规定,公路检查站撤除之后,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主要由行为发生地或行为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除保留的检查站外,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一律不准擅自上路拦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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