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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始残疾人就业试点八城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录用残疾人比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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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02
第2版(要闻)
专栏:

我国开始残疾人就业试点
八城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录用残疾人比例
本报讯记者王谨报道:尽管我国目前就业形势严峻,但残疾人的劳动就业问题仍受到政策保护,被提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上来。由国家计委、劳动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召开的全国残疾人劳动就业试点工作会议,于7月26日至28日在青岛举行。会议决定,在上海、广州、青岛、沈阳、大连、武汉、九江、无锡八城市开展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和按比例就业的试点工作。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残疾人5000多万,全国城镇残疾人就业率大约50%;农村残疾人在业率达60%。全国现有福利企业41000多个,65万残疾人在其中就业;盲人按摩医院(诊所)800多所;分散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残疾人占职工总数的0.93%。
会议认为,残疾人劳动就业是我国劳动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许多发达国家通过立法规定按比例录用残疾人,比例占企事业职员人数的1.5%—7%之间。在我国,由于还存在轻视残疾人的种种偏见,残疾人录用率大大低于许多国家。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国务院批发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促进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各试点城市应根据本地情况,制订出具体的就业比例和实施办法,使社会各单位按规定比例吸纳确有相应能力的残疾人在适宜的岗位上工作;试行残疾人劳动就业基金制度,即对吸纳残疾人就业没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交纳一定数量的“残疾人劳动就业基金”,对超出规定比例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据悉,八城市残疾人劳动就业试点取得经验后,将有计划地向全国推广,从而使全国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达到普及、稳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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