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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资县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党政机构由五十四个缩为九个,人员减少一千余人富余人员充实基层,开办第三产业,促进了经济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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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03
第2版(要闻)
专栏:

卓资县积极推进机构改革
党政机构由五十四个缩为九个,人员减少一千余人
富余人员充实基层,开办第三产业,促进了经济发展
本报呼和浩特电记者傲腾报道: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干旱山区有一个名县——卓资县。过去它因为穷,全区,乃至全国有名;而今,它狠抓县级机构改革取得成效,又名声大起。
卓资县的机构改革从1983年开始,现在,党政机构由54个缩为9个,裁减行政事业人员1150人。而另一方面,1991年全县农业产值和工业产值分别比改革前增长2.9倍和1.4倍,粮食产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倍,城乡储蓄余额增长18倍,全县财政收入增长3.7倍。
卓资县改革机构的原则是:一、缩减多余的部门;二、合并机构重叠、业务相近的部门;三、强化了监督管理部门和法制部门;四、兼有经济、行政双重职能的部门,向企业、事业方向转化;五、机关后勤服务部门从行政机构中分离出来转为企业,并向社会开放,原机构的房地产、机动车辆、办公设施、文印纸张等等,都变成了有“价”“商品”;六、撤销临时性机构。这样政府机构职能被分解为三:一部分转为企业事业职能;一部分转为社会市场职能;一部分下放乡镇。
对被精简的人员,卓资县不是简单地从上面放到下面,从大院换到小院,而是采取了新的办法,即:“围绕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转变职能的原则,进行社会性结构调整,打破国营集体界限,向企业和社会转化”。被精简人员的去向主要有:一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成建制转为企业,原有人员也随之转为企业职工;二是通过承包进入其他企业;三是充实乡镇和基层单位;四是停薪留职,或自愿离开机关开办第三产业。
卓资县经过机构改革、精兵简政,大大压缩了经费支出,使全县的财政状况开始好转。改革以来,全县平均每年节约行政事业经费350多万元,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发展资金。1991年,卓资县财政净结余近60万元,本级各种周转金已达千万元。此外,机构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进行,消除了滋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在制度上为廉政建设提供了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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