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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缩小欠发达成员国经济差距欧共体委员会通过协调基金章程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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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03
第7版(国际)
专栏:

为缩小欠发达成员国经济差距
欧共体委员会通过协调基金章程草案
据新华社布鲁塞尔7月31日电(记者康新文)欧共体委员会今天通过《欧共体协调基金章程》草案,坚持主张对欧共体欠发达成员国的经济发展给予必要的财政援助。
设立协调基金是欧共体12国首脑1991年12月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上作出的决定。主要目的是想通过增加财政援助,协调西班牙、希腊、葡萄牙和爱尔兰4个经济欠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缩小它们与其他欧共体国家的发展差距,以利于实现欧洲经济和货币联盟的目标。
然而,欧共体大多数富国却以“财政负担过重”为由,反对建立协调基金。在7月23日举行的欧共体财政部长理事会上,法、英、德等8国的财政部长不仅要求取消建立协调基金,并且还主张大幅度削减帮助落后国家和地区发展经济的结构基金。
根据今天通过的草案,欧共体将在1993年—1997年期间为协调基金拨款137亿美元,主要用于资助西班牙等4国的环保和运输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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