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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税务人员的安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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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0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依法保护税务人员的安全
目前,在一些地方暴力抗税案件仍不断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抗税者,税务机关除令其限期照章补缴税款和处以所抗税款5倍以下罚款外,并可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加罚5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然而某地在公开处理一起严重暴力抗税伤害案时,有关部门却仅仅罚款25元了事。
应该说,我国法律是严肃的,关键在于有些部门对暴力抗税问题认识不足,该加罚的不加罚,该处罚的不处罚或从轻处罚,构成犯罪的也不追究刑事责任。在经济建设中要搞好税收工作,对暴力抗税问题必须严肃查处。
陕西宝鸡市金台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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