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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向境外派兵再次引起争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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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02
第6版(国际)
专栏:综述

德国向境外派兵再次引起争论
刘华新
7月22日,德国议会经过5个小时的激烈辩论,批准了德国海军实际上已经采取的出兵亚得里亚海、参与对制裁前南斯拉夫进行监督的行动。德国力图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作用的这一最新举措再次引起各方激烈争执。
德国统一后,全年国民生产总值2.5万亿马克,仅次于美日,居西方国家第三位。德国领导人曾多次表示,要承担更大的“国际责任”,在欧洲和世界政治中谋求“与其国力相称的地位”。海湾战争期间,德国出钱不出人,受到西方盟国颇多诘难,但围绕派兵是否违宪问题,德国朝野争论不休,最后只是派了18架“阿尔法”喷气机赴土耳其。因为土耳其是北约盟国,且由于战争并未殃及土耳其本土,那次争论暂告停息。今年5月,德国派出130名卫生兵赴柬埔寨参与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但真正向北约领土之外派出武装力量,即一艘驱逐舰、3架远海侦察机,总兵力近400名,这回是首次。
德国宪法《基本法》第87条第1款规定:“武装力量除用于防御目的外,只能在基本法明确允许的情况下才能使用”,第24条又规定德国“可以为维持和平而加入一种相互的、集体的安全体系”。德国朝野迄今未能对这两条规定的明确含义作出统一的解释。争论的焦点在于,什么是“明确允许的情况”?即使是北约或联合国的维护和平行动,德国倘若参与,是否属于“明确允许”的范畴?因为《基本法》是1949年制定的,而德国参加北约是在1955年,两德同时加入联合国更晚,是1973年。随之而来的另一个问题是,是否必须修改基本法?修改到何种程度?参与执政的自民党主张修宪,以便使德军能够参加为“建立和平”而采取的国际军事行动。基民盟主席、总理科尔认为,仅参与维和行动已“不能满足人们对德国的期望”,主张德军今后应能参加类似“沙漠风暴”的军事行动,为此必须修改基本法。而主要反对党社民党与上述两党的根本分歧在于:只主张参加维和行动,反对参加军事行动,而且即使是维和行动,也必须在对《基本法》进行补充后方能实施。
在德国政坛上,也有一部分意见认为,德国现有的《基本法》本身就允许德国参加维和行动。在22日的联邦议会辩论中,德国外长金克尔称德国海军的行动并不违宪,23日,科尔总理也为政府的这一举动进行辩护。但据报道,反对党社会民主党和绿党坚持认为,德国海军的行动违反宪法,并要求立即召回已经出征的“巴伐利亚”号驱逐舰和3架侦察机。社民党在议会中的代表并于21日以18票对9票的多数表决结果,反对在亚得里亚海部署德国海军,宣布将向设在卡尔斯鲁厄的联邦宪法法院提出起诉。
无论宪法法院就此问题作出何种裁决,这次争论恐怕不是最后一次,因为联盟党的目标并不止于社民党目前已经同意的为派兵执行“蓝盔使命”而修改宪法的设想,联盟党议会党团对外政策负责人日前发表谈话,称其不能同意社民党“这种会如此限制德国活动余地的修改”。由于历史的原因,德国国内反战情绪仍很强烈,民意测验表明,69%的德国人赞成本国参加维和行动,但若德国参与军事行动,则有半数以上的德国人反对。在东部地区,反对的人更多,人们“对找工作和赚钱更感兴趣”。执政党若要实现德国参加除维和行动以外的军事行动的目标,仍将受到各方面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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