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阅读
  • 0回复

波兰议会通过“小宪法”规定国会、总统和政府权限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04
第6版(国际)
专栏:

  波兰议会通过“小宪法”
规定国会、总统和政府权限
据新华社华沙8月1日电波兰众议院1日以2/3的多数票通过了一个被称为“小宪法”的宪法法令。
据报道,在废除1952年宪法与制定新宪法之间的“过渡时期”波兰当局认为起草和实施一个明确规定国会、总统和政府的职责和权限的“小宪法”,有利于消除这三个权力机构之间的磨擦和冲突,从而摆脱旷日持久的执政危机。由瓦文萨总统建议成立的波兰众议院宪法特别委员会经过数月的工作,今年7月完成了“小宪法”的起草并于日前把“小宪法”草案提交众议院审议通过。
据此间官方披露,“小宪法”在严格划清国会、总统和政府的权限基础上加强了总统的权力。按照这一基本法,总统“有权任命政府总理和政府”,但政府必须得到众议院的信任。一旦政府组成,总统不能任意罢免。此外,总统在与国防部长商量后“可以任免波兰军队总参谋长”并在国防部长的推荐下“可以任免波兰军队副总参谋长、各军种和军区司令”,“在战时有权任命武装部队总司令”。
“小宪法”还规定,在总统任命的政府得不到国会的信任时,总统“可以解散国会或者在两周内任命为期半年的临时政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