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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在全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工作会议上强调改革重点放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上各级党政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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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09
第1版(要闻)
专栏:

李鹏在全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工作会议上强调
改革重点放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上
各级党政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新华社北京8月8日电(记者徐耀中)国务院总理李鹏8月7日在全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制定和贯彻,是体现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谈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实现国民经济上新台阶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都要统一到《条例》上来,把企业改革的重点放在转换经营机制上,花大力气,下大功夫,集中精力搞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方面,以转换经营机制为重点,带动其他方面的改革。
全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工作会议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经贸办、国家体改委联合于本月3日在北京召开的。国务院领导同志李鹏、田纪云、朱镕基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出席了7日在中南海举行的闭幕会议。在听取了浙江省经委副主任金德水、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党委书记李奇生、上海市体改办副主任蒋铁柱、江苏省法制局副局长张志诚的发言后,李鹏总理讲了话。
李鹏说,全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工作会议是一次很重要的会议。会议开得很及时,也很成功。他讲了几点意见:
第一点,在小平同志年初巡视南方重要谈话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的鼓舞下,全党和全国人民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出现了蓬勃发展的新局面。环顾当前国际形势和国内形势,条件确实很好。我们必须抓好这个时机,加快企业改革和经济发展速度,使国民经济更快更好地上一个新台阶。
第二点,我们的目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包括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同时允许和鼓励其他经济成分的发展。目前我国独立核算的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1万多个,占全国工业企业总数的2.9%,但它们创造的工业产值却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近50%,上交国家的利税占67%,而且国家的经济命脉如能源、交通、电力、大型机械、钢铁、化工等基础性行业,都是掌握在国营大中型企业手里。国营大中型企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过去已经作出了重大贡献,我们也期待它们在今后作出更大的贡献。进一步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增强企业活力,对于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搞好大中型企业是关系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关系到经济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败的大问题,我们一定要下决心把大中型企业搞活、搞好。
第三点,去年9月中央工作会议专门讨论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的问题,从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制定了20条措施。应该说,那次会议精神的贯彻对搞好大中型企业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今年国营工业企业的较快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基建规模扩大的拉动,这种效益还是一种速度型效益的反映。现在企业效益还比较低,亏损面虽然有所减少但亏损额仍在增加,结构调整进展也不大。这些都是我们今后要研究解决的一些大问题。
第四点,最近颁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也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企业改革的一件大事。它对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推动企业走向市场,使国民经济更好更快地上一个新台阶,将发挥重要作用。现在的任务是认真贯彻这个文件。《条例》的形成是很不容易的,虽然不能说它已经十全十美了,但它确实有新意,有突破,也比较好操作。这个《条例》分量很重,内容丰富。要把它贯彻好,就首先要吃透它的精神。各地党政领导要把改革重点放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上来,花大力气,下大功夫,集中精力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第五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在贯彻落实中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一是转换经营机制的关键是把企业推向市场,使企业适应市场的要求,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计划和市场都是调节经济的手段,对这两个手段都必须很好地加以利用。但是,从发展的方向上看,我们将更多地运用市场调节手段来推动经济的发展。二是要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企业法》中规定了企业的权利,这次条例中把它细化为14项自主权。应当说企业应有的权利这14条都包括了。如果企业的这14项自主权都真正落实了,企业的活力就有了。我们一定要抓住这14条不放,认真地、具体地、尽快地落实。三是《条例》对政府和企业的要求都是两方面的,要有全面的理解和贯彻。例如,对政府来说,宏观一定要管好,如国家的产业政策、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防止低水平的重复建设等;同时微观必须放开,政府要下放权利,对属于企业的14条权利,不应把在手里不放。对于企业来说,一方面要建立激励机制,同时也需要有自我约束机制。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都不能只强调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
第六点,贯彻《企业法》和《条例》目的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检验这个《条例》是不是好,要看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同时,检验这个《条例》是不是贯彻得好,也要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标准。发展生产力不仅是数量的增加,更重要的是质量的提高,结构的优化,科学技术的进步,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也就是说,在发展的路子上要实现从粗放经营到集约经营的转变。
第七点,这个条例的制定不容易,贯彻好更是一件艰巨的任务,需要各方面的配套改革。特别是需要各级政府转变职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不仅仅是企业的事,必须有外部的条件,必须有政府职能的转变,才能使企业的14项权利得到很好的落实。政府转换职能,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一方面是微观放开,不干涉企业的内部事务,把应该放给企业的权利真正放给它;另一方面是搞好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属于政府应该做的工作一定要做好。目前,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比如说下放权利,搞好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等等。在制定《条例》实施办法时,地方政府比较接近企业,可以首先制定,但国务院有关部门也不能等待。
第八点,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各级政府部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方面,以此来带动其他方面的改革。目前大多数国营企业仍是坚持与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对少数企业进行股份制与利税分流的试点。
最后,李鹏强调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企业改革,企业改革的关键是转换经营机制,转换经营机制的重点是落实企业的自主权。正像江泽民同志所说的,通过多年的实践证明,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并非易事,但必须坚决把这件事办好。我们现在已有一部分大中型企业是搞得比较好的,效益也比较高,这说明我们的大中型企业是可以搞好的。各级党政领导都要重视这个问题,发挥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努力,把这件事情办好。既要发挥企业的积极性,也要发挥各级政府的积极性;既要发挥企业领导的积极性,也要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广大职工是改革的动力。凡有关改革的大事必须充分和职工商量,走群众路线,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总之,贯彻好这个《条例》,要各方面团结一致,同心协力。
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主持了全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工作会议的闭幕会议。会议期间,朱镕基参加了小组讨论并讲了话。在7日上午举行的全体会议上,国家体改委主任陈锦华、国务院经贸办副主任王忠禹和国务院法制局局长杨景宇分别作了总结讲话,并对如何贯彻实施《条例》谈了意见并作出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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