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4阅读
  • 0回复

首都法学、法律界座谈《中国改造罪犯的状况》白皮书 中国改造罪犯取得历史性成就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1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首都法学、法律界座谈《中国改造罪犯的状况》白皮书
  中国改造罪犯取得历史性成就
本报北京8月13日讯 记者苏宁报道:“40多年来,中国改造罪犯的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在实践中创造了一系列成功的经验和方法,重新犯罪率一直是世界上最低的国家之一。在人类社会为预防和减少犯罪这一重大社会问题上,中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并为此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这是出席今天在京召开的首都法学、法律界《中国改造罪犯的状况》座谈会的代表的共识。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倪志福以及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出席了会议。中国法学会会长邹瑜主持会议。
与会者在发言中指出,新中国的劳改工作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并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造罪犯的法律、政策和措施。
他们在发言中就改造罪犯的指导思想;对罪犯的教育转化工作;对罪犯开展的法制、道德和文化、技术教育,让罪犯掌握生产技能,为回归社会就业谋生做准备;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和就业等方面的情况,介绍了我国改造罪犯的法律、政策和措施。
一些发言者还指出,中国一贯重视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并采取了切实的措施。主要包括:对监管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业务训练;法律规定严禁体罚和打骂罪犯;保障罪犯行使申诉、控告、检举等权利;对违法乱纪的监管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和刑事处罚;人民检察院对劳改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定期到监狱、劳改场所视察、检查劳改机关的执法情况。
据发言者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改机关逐步扩大了与世界各国的交流。近几年来,平均每年有各国的法律界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2000多人次前来中国的监狱和劳改场所参观。中国监狱以其正确的法律、政策,严格、文明的管理制度,先进、科学的教育方法,富有成效的改造效果,赢得了各国人士的交口称赞和高度评价。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