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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 通信设施应纳入城建规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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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15
第2版(经济)
专栏:

邮电部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
  通信设施应纳入城建规划
 本报讯 邮电部、建设部经国家计委同意,日前发出《关于在城市建设中进一步搞好通信设施及管线配套建设的联合通知》。
通知规定,今后城市通信设施及室外通信管线配套建设,均应纳入城市规划。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通信管道,建筑物内的通信管线和线路设备,均应纳入工程设计之内,所需材料、资金和其它配套工程一样,在基建项目总投资内统一安排解决。城市规划区内新建的中高层、高层住宅楼外预埋管道,高层住宅楼、标准较高的多层住宅楼以及新建办公楼应配置电话暗配线系统。通知还强调,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应包括通信管线设计。设计审查部门在审批时,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许可证时,都应予以把关。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将通信管线列入验收项目,邮电部门应参与工程验收。有关行业标准将在短期内正式公布。(庞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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