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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对大中型企业有何优惠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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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15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保险咨询台

  保险公司对大中型企业有何优惠政策?
大中型企业参加保险,保险公司给予多方面的优惠。
在服务险种上,保险公司除了传统的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外,还可向大中型企业提供机器设备损坏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产品责任保险、营业中断(利润损失)保险、产品质量信誉保险等新型保险服务;对于大中型企业提出的特殊要求,保险公司还可以根据各大中型企业对风险保障的不同需求,单独设计条款予以承保。
在保险费的收取上,保险公司对大中型企业给予优惠。大中型企业一般资产规模巨大,投保后如果一次交纳保险费有困难,保险公司可以允许大中型企业以分期付款的形式交纳保险费;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大中型企业,保险公司在费率上也给予优惠,以低于一般企业的标准收取保险费。
在保险金额上,保险公司对大中型企业采取灵活政策。国内的大中型企业多为五六十年代建设起来的项目,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普遍偏低,若以账面原值投保在出险后保险赔款不能满足重建和恢复生产的需要。为使大中型企业的经济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保险公司对大中型企业实行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加一定成数或按重建重置价值承保,保证一旦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能够真正把生产恢复起来。在大中型企业投保后保险公司还会协助企业做好防灾防损工作。保险公司利用自己的风险管理经验,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协助企业开展不同内容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促进安全生产。保险公司还可以帮助企业兴建一些迫切需要、效果好的防灾减灾设施,购买必要的防灾器材和设备,协助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增强企业的抗灾能力。对于安全工作突出,长期没有发生意外事故的大中型企业实行无赔款优待,给予有关人员奖励。
保险公司对大中型企业的服务重点,体现在企业发生风险损失之后的保险补偿作用上。许多企业往往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最终核定实际损失金额。为了支持受灾企业迅速恢复生产,保险公司可以在尚未最终核定损失之前向企业预付赔款。保险公司除了向大中型企业提供以上优惠服务之外,还可以根据大中型企业的意见和要求,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为企业分忧解难。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业务咨询小组 刘文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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