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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分子杨茂林为什么能够长期盘据乡政权实行恐怖统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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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4-13
第3版()
专栏:

坏分子杨茂林为什么能够长期盘据乡政权实行恐怖统治
编者按:陕西省醴泉县四区四乡坏分子杨茂林篡夺乡政权,贪赃枉法,保护地主,对农民实行长期恐怖统治的严重事件,其全部详情,深刻地说明了这些怙恶不悛的坏分子所以能够长期盘据基层组织的主要原因,乃是某些区、县以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于人民群众的除恶斗争抱着严重的漠视态度,纵容了坏分子的作恶。陕西省和当地县的领导机关,有必要把这一事件当作典型事件加以处理。
陕西省醴泉县四区四乡原乡长坏分子杨茂林,曾在国民党匪军中当过多年副连长。那时即与地主、伪保甲人员勾结,欺压农民。解放后假装进步,伪造历史,欺骗人民政府,当了乡长,并混入共产党。一九五○年冬,该乡土地改革刚开始,杨茂林就接受地主贿赂,极力限制农民积极分子发言,诬蔑他们
“不懂政策,捣乱会场”,公开辱骂贫雇农是“昏猪闷狗”、“二流子”、“小偷”。他对中农说:“你们是中农,为什么也跟那些人乱跑?斗下地主东西也落不到你们名下。”他指使地主的爪牙们在评成份会上替地主多报劳动力和人口,隐瞒土地和债务关系,保护地主漏网过关;然后再向区里作假报告,骗得上级批准。当时窃据农会主任职位的地主爪牙高尚文,也接受了地主的贿赂,与杨茂林共同压制农民斗争。为此,农民积极分子首先向区、县要求罢免高尚文的农会主任职务。杨茂林为应付上级和群众,就叫高尚文的儿子高志俊接当农会主任。同时杨茂林想到要保持自己的统治,非离间群众和上级的关系不可。为达到这一目的,他实行了一系列的阴谋活动。首先是在征收公粮等工作中有意地采用强迫命令的办法,使人民埋怨政府。群众一时交不齐粮,他就派民兵到处搜粮,逼得农民含着眼泪卖牛交粮。段家崖一孤寡户一时交不出粮,他们就把小孩拉走,把老太太踢倒。杨茂林扬言说:“这是上级命令”!“公事公办”!然后他就向上级报告:“公粮全部完成!”区里也就盲目地把杨茂林当成“好乡长”,在干部会上、群众会上表扬他。然后,杨茂林又勾结区公安助理员张志谦(原伪人员),互相称兄道弟,要张利用职权陷害好人,把反对杨茂林罪恶的人都诬为“挑是生非”、“攻击乡长”的“坏分子”。同时把杨茂林的亲信安插为“农会主任”、“治安主任”等,对于与群众有密切联系、对地主坚决进行斗争的村干部,则给以打击和撤换。
进行了上述种种阴谋活动以后,杨茂林就更猖狂地破坏农民运动。他在各村召开群众大会,宣布:
“上级有命令,不许告地主了。”他威胁农民说:“谁再告地主,就是反革命捣乱乡村政权。”并要“各村干部、民兵好好地给我监视着,谁再活动告地主,就给我往乡政府送。”地主和地主的爪牙则趾高气扬,明查暗访,发现群众三两个人在一起谈话,就秘密报告杨茂林,给以打击。小沼高村地主高树林弟兄发现本村农民高甲、高志明、张子明等写材料向上级揭发他们的真实成份,就在夜间到杨茂林处告密。第二天清早,杨茂林就到小沼高村召开群众大会,在大会上把高志明等三人和帮助他们写材料的王志建痛骂了两个钟头,还动手打了张子明。高志明和高甲二人一同去尧都村,被小学教员李景明、马明玉(都是伪人员、解放后混入党内)看见,就报告到乡政府。杨茂林就和支部书记阎文章、区干部张建国等赶出来把高志明和高甲带到乡政府审问。杨茂林说:“你们不是告地主吗?我这里就是公堂!”一九五○年夏历十二月,杨茂林和区公安助理员张志谦从县公安局保出地主一贯道首高树杰(杨受贿四十万元)。这事被小沼高村农民高彦秀发觉,杨茂林就持枪去威胁高彦秀:
“不许对人说!”高彦秀不顾威胁,到醴泉县人民政府控告,县府一科科员门镇邦打电话把这件事交给四区区政府查办,区里又叫杨茂林的帮凶张志谦查办。于是张志谦就和杨茂林策划陷害高彦秀。他们以“诬告乡长”的罪名,把高彦秀捕到区里,当时的四区区长段复兴把高彦秀打了一顿,最后送到县人民法院去法办。县人民法院没有审问,就把高彦秀关押了七十多天。以后县法院明知押错了,也只是以“在服劳役期间表现好”为理由,将高彦秀释放了事。一九五一年夏历三月,尧都村农会小组长王怀清到县人民法院控告杨茂林私扣军鞋和群众的麦子。县人民法院又将此事转区查处。区干部张建国和杨茂林又以“诬告乡长”的罪名判王怀清“服三个月的劳役。”这一处理,也是经区长段复兴批准的。区县干部的庇护纵容,更助长了杨茂林等坏分子的气焰。杨茂林时常可以随意下令捆绑吊打对他不满的农民,或亲自用鞋底、板凳、铁丝绳、枪探条、皮鞭等打人。群众时常被打得头破血流,遍体鳞伤,甚至卧床不起。仅杨茂林自己就毒打过二十二人。打过以后,还要挨打的人摆酒席道歉或下跪认罪,才肯罢休。一次,一个工作人员到小沼杨家村贫农杨贤家调查该乡情况,杨茂林就在群众大会上骂杨贤:“把你先人的文书匣子翻开查查,你先人手里告过人没有?你敢告人?”藉此,他讹了杨贤三斗麦子,逼得杨贤把七个月的男孩也卖了。
杨茂林的黑暗统治,终于征服不了农民。农民们在每次正义斗争受到坏分子和官僚主义分子的打击后,便秘密召开会议,互相安慰,鼓舞斗志。他们说:“只要有毛主席共产党给咱做主,杨茂林再厉害也挡不住。”农民的这种秘密会是借打柴、拾粪作掩护,溜到野外或破庙里去开的。他们不断地推举代表到上级控告。各村的群众代表又利用赶集上会作掩护进行联络,并公推六十多岁的老农民李逢吉做全乡的总代表到省里去控告。
一九五一年夏历九月三十日,李逢吉写了一封控告杨茂林的信挂号寄给陕西省人民政府,但只是由陕西省人民监察委员会把这封信转出去了事。李逢吉等了二十多天不见回信,就又到醴泉县委会去控告。县委会的收发不让他进去,说:“去人民政府告吧!”李逢吉把状子塞进收发室的窗口,但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响。十二月间,李逢吉又亲手交给该乡查田定产工作组组长乔润和一张控诉状。十二月中旬,这张诉状又转到区。区干部认定杨茂林是
“好乡长”,告状人是“坏分子”,仍叫杨茂林去
“教育群众”。这时县委组织部长雷兆春(现任醴泉县委副书记)正在四区工作,他不调查不研究,就轻信区乡干部的话,也同意这样做。杨茂林得到县、区官僚主义分子的支持,就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召开全乡群众大会斗争李逢吉。会上,工作组长乔润和也以“不坦白就冻一夜”来威逼李逢吉坦白“诬告乡长、捣乱乡政权”的错误。李逢吉没有屈服,反而当众揭露了杨茂林的各种罪恶。杨茂林等羞恼成怒,便把李逢吉送区“法办”。区干部卢宏昌取得区长马超、区委副书记苟靖华的同意,逼迫李逢吉写“悔过书”,承认“错误”,并要他去给杨茂林道歉,另外还判他受“农村管制”。李逢吉回家后,既没认错也没去道歉,又到醴泉县委会去控告。从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到一九五二年一月,他前后到县委会去过四次:两次被卫兵阻止,未能入内;一次由县委研究员曹振清接见,答应转告负责同志研究处理。最后一次他先见到了县委代理秘书张思温,张过去听区干部反映过李逢吉是“坏人”,见面只讽刺了一句:“你就是久务辞讼(爱惹是非)的李逢吉啊!”就走开了。李逢吉又去见雷兆春,雷兆春对李逢吉的话根本听不进去。李逢吉说杨茂林包庇地主、贪污受贿、打骂群众;雷兆春就说:“地主成份是由县上决定的,杨茂林想包庇也包不住。”“杨茂林受地主的贿你亲眼看见了没有?”“杨茂林打骂群众是错误的,但已检讨过了。”当李逢吉坚持要求惩办杨茂林时,雷兆春说:“处分杨茂林是政府的事,你要愿意告,到法院去告。”李逢吉临走时问这事到底怎么办?雷兆春说:“材料给你转到区里去了,该怎办就怎办。”李逢吉刚一回到家,区干部卢宏昌和杨茂林就以“写了悔过书又去告人”的罪名,要把李逢吉捆绑送区。这事激怒了群众,数十人蜂拥而上,拦住不让绑李逢吉,并要把卢、杨二人送县。在群众的义愤下,卢宏昌、杨茂林当时没敢把李逢吉绑走。第二天卢宏昌却又派人把李逢吉带到区上,一面谩骂,一面威胁说:“你就是告到中央去,也得经过这里办。”区委副书记苟靖华在吃饭时讽刺李逢吉说:“你是工属,本来应该给你饭吃,但你犯了人民的法律,不能给你吃。”
三反运动开展以后,咸阳专区(注:现已撤销)公安处派张维瀛(现任醴泉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委委员)到醴泉县帮助工作。张维瀛看材料时,发现了群众揭发杨茂林等勾结地主、陷害检举人高彦秀的一封信,当即派刘志俊、谢登科到该乡进行调查。刘、谢二人一到该乡,立刻受到坏分子高志俊的监视。他们到高彦秀家去调查,杨茂林竟以“不带介绍信,私入坏人家”为理由,要捆绑刘、谢二人。刘、谢被迫返县。高志俊、杨茂林等当夜又把高彦秀非法逮捕到区关押。区委副书记苟靖华见到高彦秀时说:“你说干部黑暗,今天也要把你黑暗一下。”高彦秀的父亲第二天哭诉到县,张维瀛把这事转告前县长王英。王不相信,说:“他们那里敢这样!”后经打电话查对,才相信了。王英虽然在电话中批评了苟靖华这样作不对,也派干部下去调查过,但最后只是把杨茂林叫到县里,由县人民监察委员会干部轻描淡写地对杨批评了一下就算完事。杨回乡后得意地说:
“县里也没把我怎么着,县里说我没错误。”张维瀛坚持要把问题弄清,就又派县公安局干部刘志谦到该乡调查。刘去后深入群众,经过个别访问和秘密调查,并接受了群众四十余张诉状,基本上弄清了杨茂林等把持乡政权,包庇地主,迫害群众等罪行。他在调查报告中明确指出:“杨茂林问题的实质是阶级斗争。”张维瀛又把分散在县级各机关的数十份群众控告杨茂林的诉状集中一起,连同刘志谦的调查报告分送县的各有关单位,请他们研究处理。雷兆春(当时已升任县委代理书记)只粗粗看了看报告,就仍肯定杨茂林问题是“作风”问题,毫无根据地说刘志谦的调查材料“夸大”。以后又借口
“三反”运动忙,就把这事搁下了。这时杨茂林又向区里反映说:“刘志谦下乡走的是坏人路线”,“给乡里工作造成许多困难。”他跑到区里向区委副书记苟靖华、区长马超请求“辞职”。马超说:“区上给你撑腰。”苟靖华说:“组织替你负责。”杨茂林得到支持,就又跑回乡去大骂给刘志谦反映材料的人说:“看你们狗东西能把我怎么样?”以后,群众继续向县里揭发杨茂林的罪行,县里又派监委会干部刘益民下去调查,并把杨茂林再次调县审查。但县长、县委书记仍未亲自问一问,就根据刘益民与杨茂林谈话的结果,认为杨茂林“工作积极,只是作风不好。”为了平息群众愤怒,他们决定把杨茂林和三乡乡长刘清贵对调了事。杨茂林得到消息,一面拖延不办交接手续,不离四乡;一面通过其亲信分子给县级各机关及中共中央西北局、咸阳专署等处写信,说:“杨茂林工作积极,立场很稳,掌握政策灵活,能为穷人谋利益”,“他唯一的缺点就是对坏分子过于严肃”,“要求政府对诬告杨茂林的坏分子给以严重打击”。群众看到杨茂林迟迟不离四乡,又派代表到县人民政府去催问,向民政科长刘彪彬提出:如杨茂林不走,群众就要搬走。这时刘彪彬才打电话限令杨茂林当日离开四乡。但苟靖华、马超却向县里反映:“县里处理杨茂林问题有偏差,干部群众都不满意,四乡的工作因此而落后了。”实际上是杨茂林的爪牙故意抗拒缴纳农业税等任务,想迫使上级调回杨茂林。杨茂林调到三乡以后,在其忠实爪牙支持下,仍然统治着四乡,并回四乡去打过农民杨永信。但县领导干部仍不醒悟,对坏分子仍未作任何处理。
直至一九五二年八月咸阳专署人民监察处派检查组去四乡调查杨茂林案件时,全乡仍然笼罩着恐怖的气氛。经过多方解除群众顾虑,反复对证,才将杨茂林的罪行大体调查清楚,杨茂林也被迫在群众面前承认了错误,醴泉县人民政府扩大会议也决议将杨茂林撤职法办。杨茂林在押期间,向雷兆春打听为什么押他,雷告诉他原因是“屡教不改,三反以后还打人”。杨茂林弄清了这个“底细”,就先向县法院“请假”。县法院审判员赵显未经领导干部批准,就擅自把杨茂林放回。杨茂林回去后,就通过该乡代理支部书记李之正召集他的亲信分子李景明、杨永治等开“支部大会”,并用这个“支部”的名义写信证明杨茂林没有打杨永信,还派了“支部代表”到县委会、县政府和县法院去作证。杨茂林在四乡各村的亲信分子同时造谣威吓农民:“刘县长说了,杨茂林还要到四乡当乡长……”在写给县政府的证明信上,杨茂林等竟把因被杨殴打而正向法院控告的杨永信的名字也签上了。县长刘新怀看到后虽发生怀疑,但也不追究。雷兆春即以杨茂林不承认打人的事为理由,打电话告诉县法院暂时不要关押杨茂林。杨茂林曾把贫农杨永祥的庄基分给他的亲信分子杨彦明,还辱骂杨永祥;杨永祥到区里去告,区干部刘芳、刘子谦等不管,使杨永祥最后愤极自杀。杨永祥的死又激起了群众公愤,死者家属也多次到县法院去控告。杨茂林为应付这件事,就指使亲信分子李景明等编造谣言,说“杨永祥是强奸儿媳未遂羞愧自杀的。”县法院书记员纪逢杰前往调查时,又听信了李景明等的谣言,不予处理。直到杨永祥家属向陕西省人民监察委员会和咸阳专署控告,咸阳专署人民监察处打电话给醴泉县长刘新怀,批评了他不执行会议决议,不严肃处理杨茂林问题以后,县法院才将杨茂林关押起来。接着咸阳专署人民监察处郭云山会同醴泉县监察委员会许景瑶再次深入群众调查,才查清杨永祥自杀的真相。十二月,中共陕西省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从西安群众日报得到有关杨茂林违法乱纪以及醴泉县领导干部严重官僚主义的材料,协同西北人民监察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工作组去该县进行检查。工作组初到四乡调查时,基本农民都远离工作组。他们说:“调查八、九次了,一回也顶不了事,小心话说的多了,闯下大祸来。”后来经工作组反复讲解政策,揭破杨茂林集团坏分子的造谣恐吓,并大力争取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才将上述情况彻底弄清。现正着手整顿该地中共支部和乡村政权,并正研究对违法失职的干部予以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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