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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户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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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20
第2版(经济)
专栏:记者来信

  专业户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
记者最近在贵州省瓮安县发现一桩怪事:林业专业户王开荣承包荒山营造的850多亩林木,被一些不法分子偷砍盗伐,他巡山护林惨遭盗伐者毒打后,还受拘留和罚款。
年过花甲的王开荣是瓮安县天文镇乌江村高山头村农民。1981年实行林业“三定”时他分到责任山150多亩,同时承包本村水落坝村民组荒山700多亩,共计850多亩。他带领一家6口上山安营,由于精心管护,树木在几年间成林,因此成为全县有名的林业专业户。1989年7月20日下午,王开荣和儿子王大玉在巡护山林时,发现村民王治龙在偷砍树。王开荣上去制止,王治龙不听劝阻,反而强行乱砍一阵。王开荣无可奈何用火药枪朝天鸣枪警告。无赖的王治龙手持柴刀追打王开荣。王大玉急赶过来解危,被另一盗伐者王大举拦截。王大举要夺王大玉护林用的汽枪。双方在夺枪的相持过程中,导致汽枪走火,伤及王大举腹部。
此案发生后,瓮安县有关部门不按《森林法》保护林业专业户的合法权益,反把王开荣关押近一个星期,施以拳打脚踢,有一次竟打得他耳淌鲜血,造成左耳聋的终身残疾。同时还处罚王开荣1100多元钱,没钱就强行上家拉耕牛和一批板材抵偿。
林业专业户王开荣的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后,不法分子更为猖獗,把他承包荒山营造的林木几乎全都砍光。据县林业局粗略估算,至少要给王开荣造成6万多元损失。
据了解,此事省林业厅和黔南州的有关领导都曾关注过,并责成瓮安县要认真解决。可是,事过几年,王开荣的合法权益依然未得到保护。
新华社记者 龙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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