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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鞭炮八名童工遇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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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2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非法生产鞭炮
八名童工遇难 
7月11日15时30分,湖南隆回县黄全井乡兰龙村村民李跃文在自家的地下室生产鞭炮,因地下室潮湿高温而引起鞭炮自燃起火爆炸,两层房屋全部被炸毁,在场生产的10人有8人遇难身亡,遇难者均为童工。
李跃文自办鞭炮厂纯属无证生产,完全不具备安全条件。去年,隆回县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乡镇经委等有关部门和区、乡政府一道,曾多次对其进行查封,勒令停办,但李拒不执行,又在地下室继续进行生产。今年暑假以来,李雇用当地的一些学生来做鞭炮。出事当天,孩子们为完成定额任务,连中饭都没有回家吃。
湖南邵阳市 赵超
编后
李跃文的行为,不仅仅是非法生产鞭炮,而且还严重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拐骗童工的;(二)虐待童工的;(三)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四)对童工人身健康造成其他伤害的。希望各地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的宣传,严格执法并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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