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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签署合作委员会会议纪要强调将采取积极措施促进经贸合作进一步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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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20
第6版(国际)
专栏:

  中俄签署合作委员会会议纪要
强调将采取积极措施促进经贸合作进一步发展
新华社莫斯科8月19日电(记者万成才、黄慧珠)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和俄罗斯联邦副总理绍欣19日在俄罗斯政府大厦签署了中俄政府间经贸和科技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签字仪式后,田纪云和绍欣对记者发表谈话时强调,这次会议的成功举行是两国经贸和科技合作进一步发展的良好开端。
中俄政府间经贸和科技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18日和19日在莫斯科举行。在友好、相互谅解、求实和建设性的气氛中,中国政府代表团和俄罗斯政府代表团相互通报了本国经济发展的情况和经济改革的进程,就进一步发展中俄经贸和科技合作问题达成了一系列具体协议,并载入了会议纪要。
纪要中强调,中俄双方将遵循今年3月签署的两国政府间经贸协定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双方经贸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并完善其方式和方法;双方主管部门应有效地保证两国企业严格履行今年贸易议定书所规定的供货义务,并委托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中俄外贸货物运输中边境站大量压车的严重困难,以保证中俄外贸货物畅通无阻。
纪要指出,中俄经济联系将进一步朝着经贸和科技相配合的方向积极发展。双方认为,中俄在动力、林业等领域有良好的互补性,在今后的合作中可以采取以承包或有第三国参加的各种形式来吸收中国工人和专家在俄罗斯联邦的西伯利亚以及远东地区建立森林采伐和木材加工企业。
纪要指出,近年来中俄地方间和边境贸易合作得到积极发展,进一步加强这一合作符合双方的利益,两国有关部门和地区将就在边境地区建立经济技术合作区、免税仓库等设施举行具体谈判。
19日,中国经贸部副部长谷永汀和俄罗斯劳动部副部长科斯马尔斯基签署了中俄政府关于派遣和吸收中国公民在俄罗斯联邦企业、联合公司及机构工作的原则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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