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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下”方能“解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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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21
第2版(经济)
专栏:快语新言

“喝下”方能“解渴”
江世杰
日前,在中国企业报与经济管理、东北之窗杂志联合举办的“贯彻《条例》,深化企业改革座谈会”上,来自大连、北京的几位厂长经理,向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会长袁宝华“暴露思想”,他们说:《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很好,但还不“解渴”,因为14条经营自主权中还有许多限制条件。袁宝华同志对这种看法不以为然,他笑着反问道:《条例》刚刚发布,贯彻落实之事正在逐级部署,好比一瓶矿泉水还没喝下去,你怎能说它不解渴呢?
“喝下”方能“解渴”。这普普通通的生活常识,寓集着无可辩驳的哲理。
7月25日《条例》公布以后,笔者有意接触了一些企业的厂长经理。这些“日理万机”的大忙人,多数对《条例》只粗粗地浏览了一遍,习惯性地画了一些道道;有些人因为忙得“顾不过来”,连一遍都没有读完,更说不上以《条例》为思想武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权益、承担盈亏责任了。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不解渴”的想法,就难免有药没入口先说苦”之嫌了!
李鹏总理不久前在全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有助于我们充分认识《条例》,他指出:《条例》的制定和贯彻,是体现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重要谈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条例》总结了改革以来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他语重心长地说,《条例》的形成是很不容易的,虽然不能说它已经十全十美了,但它确实有新意,有突破,比较好操作。这个《条例》分量很重,内容丰富。要把它贯彻好,就要首先吃透它的精神……
“首先吃透精神”——就是对《条例》要“细嚼慢咽”、“反复品味”:它的“新意”新在何处?它的“突破”破了什么?要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它沉甸甸的改革分量,要实实在在地把需要企业操作的条款烂熟于胸。我认为,这也就是袁宝华会长说的“喝下去”的全部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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