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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193万企业职工不分干部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统称“企业员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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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1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深圳市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
193万企业职工不分干部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统称“企业员工”
本报深圳6月9日电记者王楚报道:深圳市193万企业职工自6月起,统称“企业员工”。这是深圳市在企业全面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向国际惯例又迈出的重要一步。
这项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使深圳企业中近8万名干部把“干部”名称装进档案,当作历史;22万名固定工真正告别“铁饭碗”;企业职工不分干部、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统称“企业员工”。企业和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确立新型的劳动关系。
深圳市就员工的调动和流动制定相应的章法,如员工调离企业按原身份办理手续;员工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解除或终止员工的劳动合同,将按《广东省经济特区劳动条例》和深圳市劳动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等等。
深圳市副市长王众孚认为,深圳市由试点,到全面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是按国际惯例进行运作,彻底打破了企业干部、固定工的“铁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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