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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际标准接轨——记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总经理景德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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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3-06-10
第4版(要闻)
专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家

  与国际标准接轨
——记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总经理景德元
本报记者郭伟成
中国企业能不能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现代化大生产?
“能!”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总经理景德元肯定地说。他的语调很平静,但是充满力量:“我们集团成立以来,已经成功地与美国合作生产了两批35架MD—82大客机。我们生产的MD—82,一次合格率超过了在美国本土生产的客机。”这一成绩连MD—82客机的“娘家”都感到吃惊。
景德元说:“我们的秘密只有一条,就是按照美国联邦航空局规定的生产程序来严格地组织生产。用现在时兴的话来说,就是把我们的管理、生产、检验统统与国际标准接轨。但是,我们为此努力了3年。”
1985年4月15日,中美之间签署了第一个飞机制造合同,规定由美国提供25套MD—82大客机的零部件,在上海合作生产。1至6架全部采用美国部件,从第7架开始,逐步使用国产零部件。为此,美方派出了专家组,提供了全部图纸,包括技术标准及检验标准。
然而,上海当时并不具备正式生产MD—82大客机的条件。因为,上海作为美国麦道飞机公司生产的延伸,必须要取得美国联邦航空局的许可证,按照美国标准组织生产。景德元是带着一个信念走马上任的:组织世界水平的大生产,就得向世界标准看齐。景德元提出,除了党的领导照我们自己的办,机构设置、生产管理统统照人家的办。但是,一个“办”字,谈何容易。在上海航空工业集团生产MD—82大客机的工作日程上记录着这样几个日期:1986年4月1日,第一架飞机正式开工生产。1986年底,美国联邦航空局第一次派出技术专家对上海的生产与管理进行的检查没有通过。1987年3月第二次检查没有通过。两个月后,第三次检查仍然没有通过。原因很简单,美国检查员发现一位技术员借用的技术图纸没有按规定在10天内送还资料室,因为科长同意延长使用期。一个工人没有按规定在铆钉加热后10分钟时送进冰柜冷却。美国检查员摇头了。规定的生产程序,一个科长可以改变,一个工人可以违反。但是,在美国,就是总统也不能下令改变规定的生产程序,美国联邦航空局的技术专家并不检验产品的质量,他们认准一条,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管理与生产,其结果是不可信任的。
联邦航空局的检查团走了。景德元食不甘味。不能通过检查,上海的MD—82客机就不能取得适航证,就没有“生”的权利。景德元认真考察了上海的生产情况与美国联邦航空局规定程序的差距,订出了18条整改措施,说服了美国联邦航空局于1987年10月来上海进行最后一次检查。7、8、9三个月,上海航空工业集团全体员工总动员,“背水一战”,所有程序全部到位,所有机构全部按照麦道公司的方式组合,确保规定的程序得到完全贯彻。1987年11月,美国联邦航空局终于检查验收了上海航空工业集团的所有管理与生产程序,颁发了美国境外的第一份飞机生产许可证。这年11月,首批25架客机全部出厂,并立即开始了第二批10架客机的生产。
在严格的现代化管理程序下,上海航空工业集团也进步了。先后有4000多人受到程度不等的培训,全部实现了持证操作,按照美国的标准组织生产;基本上建成了上海民用飞机的生产基地,掌握了现代化的管理程序。我国拥有的全部33架麦道客机中,有28架是上海生产的,飞行在全国92条航线上。而且,迄今无一发生故障。现在,上海航空工业集团已经形成了月产1架大客机的生产能力。回顾历程,景德元说:“我们中国人有能力与世界标准接轨,完全按照世界标准与程序组织现代化的高科技大生产,这已经被上海航空工业集团证实了。”(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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