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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婚姻法运动改变了父母打骂孩子的恶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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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04-16
第3版()
专栏:

贯彻婚姻法运动改变了父母打骂孩子的恶习
广西省柳州市小南路后街是贫民住宅区,小孩子很多,打骂小孩的事情也常发生。据了解,过去打骂小孩很厉害的有十一户。父母们相信“棒头出好仔”,认为把孩子管教好就必须打骂。父母们动不动就用大棍、扁担、粗绳、软鞭乱打,打得小孩遍体是伤;出口就骂“野仔”、“杂种仔”、“不准吃”、“打死你”。孩子被打骂得不敢亲近父母。但是,孩子并没能管教好,相反地是更顽皮。
经过这次贯彻婚姻法运动,父母们认识到对子女必须好好保护,好好抚养和教育,后悔过去打骂小孩的不对。二月三日晚上,小南路后街召开了一个母亲座谈会。一个母亲沉痛地说:“我在一九四七年生第一个小孩,才四十天,小孩因有病常哭,一个深夜里哭得特别厉害,邻人都厌烦了。当时丈夫又不接济,生活很困难,忍不住了,性急上来就一巴掌打在孩子的脸上。天快亮时,摸摸孩子的头,冷了,脚也冷了,他死了(痛哭)。我的小孩若不死,今年七岁了,可以去读书啦!解放后,我还经常打骂孩子,用软鞭打孩子的脚,有一次还打出血来。经过这次学习后,我知道了自己的错误,决心改变自己的坏脾气,细心地用比好比坏、比长比短的方法教育子女。”钱玉英的脾气也不好,也经常打骂子女,有一次打得女儿眼青面肿,还有一次用粗桶绳打,又一次要女儿伏着用扁担打,打得她饭不敢吃饱,菜也不敢挟,挟菜时还偷看妈妈的眼睛。但每次打过不几天,孩子又顽皮起来了。她说:“其实并不是孩子顽皮,是自己不耐心教育的结果。今后我保证要耐心地好好地教育孩子,使他们都敢亲近我。”
涂春英是个好妈妈,她在会上发言时,先指出了打骂孩子的害处,并批判了“棒头出好仔”的错误思想,然后说出她教育子女的方法。她说:“我的孩子今年十四岁,读中学啦!我从来没有打骂过他,一向耐心地教育他,一次教不来第二次又教;我也不大声恐吓他。这样,他很喜欢亲近我,也很听我的话。”并且,她认为教好子女,使子女长大了能好好地为人民服务,是妈妈的责任和光荣。慈祥和蔼的胡妈,对子女的教养也很耐心,不打骂,也不吓唬,孩子们都很亲近她、体贴她。她是这样教育孩子的:“我先教好第一个之后,其他的就由他带领,所以个个都很好,也很聪明。我一共有八个子女,五个参加工作了,还有三个正在学校读书。”
谈到这里,大家都感觉很愉快,热烈地讨论教育子女的方法,都愿意向胡妈和涂春英学习,并保证今后爱护子女。
这以后,人们走进小南路后街,再也听不到父母的怒骂声和孩子的哭喊声了。看到的是父母们在耐心地教育和鼓励孩子,孩子也乖顺地回答。钱玉英那十三岁的女儿,打破了一个盆子,起初不敢承认,很怕妈妈打;但经过学习后的钱玉英这次不但没有打她,反而很温柔地说:“打烂了不要紧,以后要小心些,没有那么多钱买啊!”女儿乖乖地认了错,难过地说:“妈!我以后小心。”事实教育了钱玉英,也教育了很多父母们:教育孩子决不能采取粗暴的态度。
(广西省民主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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